反之,如果以伦理道德和法律为代价去牟取利润,损害其利益相关者,沉迷于做形式、拉关系、搞内耗、走“上层路线”,甚至牺牲公众利益获取灰色收入,这些投机钻营行为不仅耗费企业资源,而且会引发不良风气滋长,对脚踏实地干事的人更是一种亵渎与讽刺,让企业最宝贵的精神丧失殆尽。产品是精神化了的产物,提供产品的主体主观意识不良直接影响到品质与服务的下降,长此以往势必导致失去竞争优势。如果组织中的管理者或又碍于情面与氛围,不能恪守道德准绳去坚持原则,而是充耳不闻,让问题在饭局中不了了之,最后虽然大家和谐了,但问题在经营过程中慢慢积累,并逐步形成潜在的风险,成为帐面上看不见的负资产。当然,上天不会赐予万民永远的风调雨顺,当风雨来临之际,或许就是危机来临之时。
佛经里说:“一切唯心造。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相信只要心中有坚强的道德尺度,自能忠实于内心的召唤,不迷失。在平凡的点滴中积累善良与感动,为自己储备能量,并给他人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陷入黑暗中的人点燃希冀之光,使道德资本不断增值,让人性的光辉自然回归…相信在这种精神的感召下,这个社会将会孕育出更多自强不息的人才和负责任的组织,我们的生活也会更加和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