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好的朋友曾经对我说,多好,她对你就像是一场梦一样,一个永远不会破,永远对你都是最美的梦。
我永远忘不了开学的第三天。那天下午微斜的太阳,慵懒地沐浴着她。那个穿着米黄色格子长袍的女孩子。那黑色中透着一丝褐黄色的长头发。就这样笔直地披撒在她的肩膀上。她的右手必然还是扶着那辆微旧的捷安特。似乎是在对我笑,又似乎是在对别人笑。就这样,我喜欢上了她。不带一丝犹豫的,我打开始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她。
我一直都不敢去打扰她,只是一直就这样的默默地注视着。早操早早地站在后面,就可以隐隐约约地看见她的背影。下课没尿也会去上厕所,只为路过她们班的时候可以扫视她一眼。放学的时候故意走慢几步,或许就可以在停车场看见她不紧不慢地推出自己的捷安特。每一天对于我,都是那么的幸福。
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得到了她的qq。然后那个晚上,我几乎是颤抖着我的手,慢慢地,似乎是在进行一个庄严的仪式,输上她的号码。不一会,她加我了。我也不知道我说了什么。不过我始终记得,她说她知道我。那天是九月二十九号。
慢慢的和她聊天时,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她懂的那么多,她看过那么多的书。杜拉斯,帕特里克·聚斯金德,史蒂芬金,左拉…我是那么的惶恐不安,直到现在为止,我都从未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感到过我自己的渺小,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很优秀的一个人。但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人格上的空虚,那种因无力而生出的恐惧感。是她教会我,人一定要多读书,只有书才会使你人格变得强大。
当一天,我读到围城里面,方鸿渐对赵辛楣说,“男人肯买糖、衣料、化妆品,送给女人,而对于书只肯借给她,不买了送她,女人也不要他送。这是什么道理?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接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一借书,问题就大了。”我受到了启发。我向她借书了。可是我这个人始终是胆小的。我没有勇气去当面找她要那本《香水》。不过,通过同学的帮忙最后还是到了我的手上。
因为小时候有过向别人借书,结果下雨天回家的时候没有带伞,然后把人家书给毁掉,人家和我绝交的经历。所以拿到书后,我就小心翼翼地揣进书包,回去后,我也是发了神经,密密麻麻地用日历纸前前后后地包裹了三层。我也不敢折叠书的纸张,就这样一个手提着前面的书页,一边读。
后来,我的父亲去世了。我很少对大家说过这件事情。因为我始终对你们抱有芥蒂,我怕你们会因此而同情我,而同情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就是一种瞧不起。但是我也知道,对你们而言只是出于一种朋友之间的自然流露的情感罢了。
不过我当天就和她说了。满怀期待地等着她的回复,半天,她回复了。“我果然还是一个扫把星么?和我走得近的人都是会没有自己的爸爸,连我自己也是这样。”于是,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了,原来我和她一样,没有了自己的爸爸。不过和我不一样,我是永远的没有了。可她却是由于家庭的原因,当她妈怀她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她说,爸爸对于我,就是一个每个月给我几百块生活费的男人。他对我除了钱有任何的价值和意义么?所以,我以后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有爸爸。我不懂单亲离异的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也没有去劝她不能剥夺孩子拥有父亲的权利。因为老天剥夺了我的,为什么她不能剥夺自己孩子的,至少孩子还是她自己生下来的。当时我就是这样想的。
那段日子无疑是我迄今为止最为黑暗的一段时间,每天精神恍惚,成绩也一落千丈,回到家里,看见漆黑的家,听见妈妈晚上偷偷地一个人哭,我总是会想到死。那种凄冷的没有一丝生气的家,充满了绝望,似乎只有死才是唯一的解脱。我和她说了我要去死的想法。不过,她没有劝我不要去死,相反,她和我说,我这个人也不会活的很长。你要是死了,过几年,我们倒是可以做个伴。不过我死之前,得去一下月牙泉,因为读余秋雨的书,让我对这个地方充满了向往。按照我对我自己人生的规划,我准备36岁左右的时候死。那个时候,我也会有自己的文集,去过自己想去的地方,爱过自己要爱的人,生了一个孩子。然后我就可以去死了。于是,我忽然间意识到。我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留下。我死了多不值得。今天我死了,我妈必然伤心欲绝也会一死了之。大街小巷的人也许会热议几天这苦命的一家。但是三天一过,我就成为这天空中的浮云了,什么也不是。以后,我收起了那种绝望的心绪。默默地和妈妈一起相依为命,一直活到现在。因为这个世界上不是什么事情一死了之都是一种解脱,有的时候,你所能做的只能是义无反顾的承担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