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好朋友汇报过你的感情经历,但我一直相信,你在爱一个人时是真诚而深情的。你还是喜欢安静的女子,看来我真是个例外,那时的我是那么粗鲁、尖锐,不可理喻。
你说,你喜欢的女生是,不管别人怎么看,只要你喜欢就行了。所以你爱上了那个极单纯,画画得很好很好,长相却一般的女子,你们一直一直在一起,终于也要结婚了。
看,我说得没错吧,我们都变了,而且变得越来越好。
我曾经的鸽神,祝福你们。感谢你在我最应该自卑最丑的时候给我包容和爱情,让我在那时候反而最自信。也感谢你,不但没有让我对爱情的信仰坍塌,反而更加相信爱。
3。刘狐狸:我和你的爱情,七年大于七十年
高一的时候,他住进了我的记事本里。
初三,他是转校来我们班的复习生。尽管他当时很快地成为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在体育和足球上的天分出类拔萃,无人能及,但那一年我和他就像两条平行线,毫无交集。
升入高一,我们仍被分在一个班,而且是前后桌的位置。我像很多以前被我觉得“庸俗”的女生一样沦陷在他的魅力下,随波逐流地庸俗了。
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一爱就是七年。
书上说,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最长能持续30个月,也就是两年半。但我分分秒秒时时刻刻喜欢了他三年。这样说一点儿也不夸张,我们高中仅同班了半年,分班后每次遇见他,以后的时间便全是这次遇见过程的回放与总结,我会不停纠结于我与他打招呼时微笑有没有到位,我怎么又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他会怎么看我怎么想我……直至下一次遇见他,开始另一轮回放。
以前我最不喜欢的体育项目就是足球,但因为他我开始爱上足球,每周日自由活动他都会在操场上踢比赛,那是我能肆无忌惮盯着他看的最好时机。球场上的他是风一样的男子,灵动飘逸。难怪会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他了,我常常黯然地想。有一次他与别人换了队服,穿着他球衣的队员在刚开场时被铲倒了,我的心一下子疼得无以复加。
我总是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注视他,最多的便是他的背影。直到现在我依然能够记起在什么样的阳光下遭遇了他的背影,那天他穿的哪件什么颜色的衣服,他走路的姿态。而同他一起并肩而行的人,被我视若空气,忽略不计了。
我觉得我的眼神足以烫伤他的衣服烧进他的皮肤了,可他就是,一次也不曾转身。
我还常常梦见他,那些梦境与现实基本上是一致的:我目送他的背影远去,他从未曾回头或者我们遇见,简单地打招呼,他的笑灿若朝霞映衬着我的局促紧张与懊恼。
但是有两个梦是不同的,两个极端的梦境。先是彩色的那个,他穿着紫色的运动服等在落日晚霞里的教室门口,脚下踩着一个足球,我屏住呼吸,听见他说,一起回家吧。
另一个是灰暗的。他来我的大学里看我,一起散步,走到僻静处,我用尽全身的勇气抱住了他,过了片刻,他说了一句让我在梦里梦外都足以清醒的话,他说,放开哥哥。
七年里,我反反复复决定继续喜欢还是放弃,终究都没放过自己。我始终认为,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这些回忆与心情,我一个人拥有就好。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七年,我把我最好的一个七年给了他,那些挣扎过欢喜过也伤心过的日子,至今想来仍觉得心疼与不舍。尽管,现在,我嫁给了他。
是的,一年零七个月前我们在一起了,三个月前,我嫁给了他。一直到现在我依然觉得是在梦里,我总是问他,是不是其实是我变成了个植物人,然后我的意识做了个梦让我跟你在一起了?然后他就丢一句,你有病吧?
想想当时他追我时我同意得也太快了,QQ几句话就把我搞定了,那时候他就暴露出了些许狐狸的潜质来,只是我没有发现罢了。我反应没他快,一般斗嘴肯定是我吃亏。他也总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了话题,让我忘了我认为的当前最要紧的事情。曾经我以为的不爱说话的王子其实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婚姻果然是能够让人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