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真的想认真地、深入地了解一下她。省的她说我不了解她,指责我其实并不是真的喜欢她,而只是喜欢自己臆想出来的一个人。怀疑我现在追她只是因为初高中时的“未得到”而心有不甘,更何况是自己不完美的初恋。也难怪,这么多年了,很多事都会变的,更不用说我根本就没有了解过她了。
可是,亲爱的,你想让我怎么解释呢?上次打电话给她的时候,我告诉她我大学里没有谈过恋爱。她竟然不相信。说实话,如果这件事不是发生在我身上,我也不会相信的。到了大学这片奇特的土地上,一个人不谈恋爱,即变态又跌份,容易让人怀疑甚至招致非议。不管什么人,无论什么猪不啃狗不叼的货色,到了大三大四,也都至少谈了一次恋爱了。不管承认与否,恋人成了一件必需品了,好像谁没有谁就不正常似的。我没谈恋爱,一是因为放不下她,当然更重要的是没有碰到真心喜欢的;二是因为感觉这事太没劲,有点够了;三是因为我顶不愿意跟这潮流。初高中的时候,追逐女生,为了吸引女生的注意和招致女生的青睐,秀口才,秀幽默,秀博学,秀身材,秀体育……我能可了劲的在女生面前表现。然而到了大学,我发现大家搞得还是这一套,一点都没长进,一点都不内涵。可很多女生就是吃这一套。我口齿伶俐,博学幽默,算不上英俊也称不上潇洒可决不磕碜,但是,我偏不给她们机会。难道一个人爱一人就非得他/她有才或者有貌、有钱或者有势吗?你爱的是才貌钱势还是他/她这个人?如果有一天他/她失去了这些表面的肤浅的东西,你还会喜欢他吗?会吗,不会吗,难道不会吗,难道会吗,难道真的不会吗,难道真的会吗……没意思,没意思透了。
如果我要说骨子里的、深层次的东西,恐怕就要有“装逼”的嫌疑了。
六
我操,都已经八点零三了!
不能再等待了!不能再犹豫了!必须得打了,打!
于是,文章开头中的情形出现了。
当十五分钟过去的时候,我已经决定要放弃了。
当我返回图书馆的时候,在楼梯口,碰到了三个熟人。
“干什么去了?”
“手机借我用一下。”我说
“我们俩手机都没电了,不然能回宿舍吗!”
“佳佳的手机可能还有电。”
“手机借我用一下,佳佳。”。
“人还得给老婆打电话呢。”
“没事,你先用吧。回去给我。”
我接过手机,迅速沿楼梯爬上,没理会他们的道别。
来到广场上,我用佳佳的手机拨通了她的号码。当“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这句话再次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我的整个世界都亮了,整个人瞬间轻松快活起来了。
“我早该想到的,她确实是正在通话中啊。”我埋怨自己错解了她。“前两次通话没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啊,她没理由把我拉进黑名单啊。”我责怪自己多想了。
我心里别提多轻松欢畅了。
接下来,我又用两部手机交替拨打了几次,仍然是正在通话中。从我第一次拨通算起,到现在也有半个多小时了。给谁打电话能聊这么长时间呢?多半是父母,女生一个人在外,难免想家,诉诉委屈博取关心,这么长时间显然是正常和自然的。也有可能是闺蜜,闺蜜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呢,聊着聊着难免会忘了时间。男朋友?不可能!据我所知,她目前没有男朋友。追求者?这个我倒要注意了,两个人要真能聊这么长时间,对我来说,可以说是已经构成很大的威胁了。我恨不能顺着信号到电话的那头,看一看她到底在跟谁通电话。
我实在不想这么干等下去,又感觉在图书馆里也呆不下去。于是到图书馆自修室里拿了东西准备走人。
好在我们学校校园足够大,像我这样慢悠悠的走法,走回宿舍都能耗上半个小时的时间。这样也好,既能等着她把电话打完,也可以好好的欣赏一下校园的夜景。在夜晚晦暗的灯光、舒缓的音乐下,吸引人的并不是白天春日里的柳绿桃红,而是草坪上、角落里、路灯下一对对缠绵暧昧的青年男女。这个时候,我想起了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