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另外两位舍友一听吃大餐,也都凑过来,围住我们的大餐——笼子里的灰色野兔。那女歌手拿出凶悍劲儿。一边动手掀笼子盖一边介绍,我哥说了:“杀兔子特别容易,只要轻轻一个脑崩。”说到做到,她拇指压住中指绷得紧紧的,对准兔子的头中间,闭上眼睛,弹了出去。当她睁开眼睛时,太意外了。那兔子扇乎着两只大耳朵,撅起小嘴拱她的手指,微微发红的圆眼睛盯着她,好像说“这不是胡萝卜”两下,三下,兔子依然在笼子里蹦来跳去。那歌手脸都急红了,“糊弄人”嘴里念叨着揉着发痛的手指。看着她的窘态,我觉得好玩。就在一边提醒“智者不习水性而能渡河,善驾舟楫。找工具啊。”
一个舍友忙跌跌的跑回宿舍,拿来一把小榔头塞到我手里“帅哥,我们的大餐就指望你了可不能看我们娘子军的热闹。”我环视了一下。四位女士,这活只有我干了。
一榔头下去,伴着“吱”的一声尖叫 。兔子越起一米多,跳到笼子外面。“跑了,跑了。”她们三个追过去。我回头看蜡笔小新。她蹲在地上,那童话般的脸埋在两膝中间,两手抱头,叠在一起的双手微微颤动,被马尾辫放大了,抖。我急忙走过去蹲在她身旁,扶着她的肩膀“没事吧”她慢慢抬起头。脸上白皙皮肤下的红润这会儿不知跑到哪里去啦,剩下孤零零的惨白。她陌生地看着我摇了摇头。
那三个女孩跑回来。大咧咧地把兔子往我们脚下一扔。我感觉到她肩膀一颤。“剩下的活我们来。”两位舍友自告奋勇。
第二天送她的时候,她没在旅店等我。在服务台给我留了一张便条:不小心拉了温柔butcher(屠夫)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