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必有吾师。
读刘定之的《刘氏杂志》和韩愈的《进学解》
明代刘定之的《刘氏杂志》中:“退之下笔时,他人疾书之,写诵之,不是过也,其敏亦至矣。盖其取之也勤,故其出之也敏。”韩愈写文章,别人一边抄一边念,速度也不能超过他,刘氏认为这是由于韩愈平时勤奋学习的结果。韩愈在自己的《进学解》中也说道:“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百家之篇。”“沉浸沈郁,含英咀华,作为文章,其书满家。”正是由于“取之也勤”,才可以在写文章时候“出之也敏”。
韩愈写作勤奋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读元好问的《论诗绝句三十首》
金代元好问撰写了《论诗绝句三十首》一组论诗。作者在二十八岁时候写的。他继承了杜甫的《戏为六绝句》和王若虚《论诗》,是元氏诗歌理论的代表作。其中:“汉谣魏什文纷纷,正体无人与细论。谁是诗中疏凿手,暂教泾渭各清浑。”开宗明义,述其论诗宗旨,在于疏枣诗歌源流,辩论正伪清浑。其他各首归纳起来论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标举建安以来刚健清新的优良传统,反对纤弱靡丽的诗风;二是提倡浑然天成,真诚自然的作品,反对矫揉造作;三是提倡高雅醇正的诗歌,反对险怪俳谐怒骂的作风。
读荀子的《荀子`乐论》
荀子在《荀子`乐论》中:“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以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荀子认为由于喜怒哀乐是“人情所必不免”,因而使人得到愉乐的音乐便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荀子在《乐论》中指出音乐有“审一以定和”的作用,“可以善民心”,不赞成墨家和道家“非乐”的主张。他认为可能致乱,也在于如何去引导,“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辩而不邪。”荀子的这些意见,后来被《礼记`乐记》所吸收。虽然这是谈音乐的理论,也适用于其它文学艺术,时至今日,还有人怕提文艺的愉乐和享受功能,其原因也还是怕乱。因此,荀子的论述至今仍有其现实意义。
读《墨子`非命上》
《墨子`非命上》中这样写道:“故言有三表(标志、法则),何谓三表?墨子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这是墨子关于论辩文写作的重要理论。有本,强调有所依据,即要求以圣王之事为典范;有原,即要求考察百姓的实际经验体会;有用,即强调有利于国家人民。这种三表法,是有进步意义的。反映在写作实践上,墨子的论文注重事实,言之有据,具有较强的逻辑力量。应该说,真正的论辩文是从墨子开始的。
读徐增的《而庵诗话》
徐增在《而庵诗话》中:“诗须到家。所谓到家者,于古人诗中,路路都有。若止得一路两路,则非到家。”诗人在继承传统时,应多方学习,融会贯通,才能学到家。并举衲子,也就是和尚化缘为例来说明诗人必须向诸家学习。“试看衲子沿门持钵募粮,不知历过多少人家,方满得者个体。到得煮熟时,气伟件件相和。至此田地,才为到家也。”
读王夫之的《夕堂永日绪论`内编》
王夫之在《夕堂永日绪论`内编》中:“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严格的限制)即极写大景,如“阴晴众壑殊”、“乾坤日夜浮”亦必不踰此限。王夫之论诗强调“因景因情”、“妙合无垠”,即要求主观之情与客观之景的统一。认为“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以及由此产生的亲身感受是决定诗歌成败的至关重要的东西。他认为如果王维不到终南山,就写不出“阴晴众壑殊”,杜甫不登岳阳楼,就写不出“乾坤日夜浮”这样的名句。他认为这种实际感受一定要来自亲身经历,靠“按舆地图”是写不出好诗的。“隔垣听演杂剧可闻其歌,不见其舞,更远则但闻鼓声”,都算不得亲见,亲历。齐梁,晚唐和宋人就忽略了这一点,便不能达到“情景妙合”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