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与哭之间,我听,见岁月的车轮,温情缓慢划过那段记忆,不知道该如何界定。忘了?记住?
四年前,我俩促膝长谈,觥筹交错。只要有你的地方就有欢乐。我,齐灵,当时还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青年,不谙世俗,锋芒毕露。
两年前,我在镇上开了一家小店——理发店。因为资金有限,我只租了一个在僻静的街角的店面。每天,一大清早,我就生炉子,烧热水,等待顾客上门。这个店我一个人经营,但母亲在闲暇时会来帮我。
有一天,你又出现了。你,一双明亮、漆黑、狂野的大眼睛,充满着神秘,仿佛所有的事都逃不出你的眼睛;嘴唇不是紧紧闭着,就会易于颤抖,好像很敏感;乌黑发亮的长发,服服帖帖地赖着你的肩膀,直淌到后背,风也吹不散。你说你是丁可。我说,你是我的梦中情人。
我说,我相信一见钟情,并且四年前就已经情定今生了。你呢?也是这回事吗?我应该不是单恋吧?丁可,你可终于回来了,你知道你离开多久了吗?我算了一下,一千四百六十天。这些日子你去哪儿了?你让我等得好辛苦。丁可,淡定自若,有点像盛开在威尔士的黄水仙,找了个空座位坐下。生意挺好的。别急,你会知道一切的。只是现在给点空间保守我的秘密,我要点自我的空间。我齐灵是什么人啊?我可以等。
“那么,待会儿给我烫个头发吧。“
“行!我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最美的人!”我满口答应。
“还记得那把钥匙吗?”她的眼睛炯炯有神。
“哪把钥匙?”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就是那把银白色的铝钥匙,记起来了吧?只见丁可从枚红色的手提包里拿出一包万宝路香烟,抽出其中一支烟,一条修长的腿顺势挂在另一条上,一只手托着尖尖的下巴。不介意我抽个烟吧?刚下火车,挺累的,想放松一下。”
“我知道你还记得的,四年前,是你把那把银色的精致的指环式钥匙交给我的。”
“哦,没错,当然,当然!就是配那把楠木小箱子的小钥匙。嗯,是个小盒子,不过只是路边拣的一个便宜货。”我一想起那件事,就觉得自己很傻,简直就是天底下最笨的大傻瓜!
“呵,真有眼光!挺和我意的:古典雕花,做工精巧,余有木香。我看得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里面装着什么。真怪!竟然锁着。你说要给我留点悬念,下次再把钥匙寄给我。我其实挺好奇的,但我不能表现出来,我要矜持一点,看看谁比较有耐心一点。一个月后,我果然收到了你的信。我点了掂了掂羊皮纸色的信封,有点份量。急急忙忙地撕开信封,小心意意地掏出其中东西,粉红色的小方巾裹着我日里梦里盼望的钥匙——一把闪着银光的指环型银钥匙。我小心意意地插入那把金色的小铜锁,心噗噗直跳。咔嗒!锁开了!我看到里面又是一封信。信封正中间写着五个字:丁可(女士)收。信打开后,里面只有一行字: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封信,欲知下文,请往下看……这张浅灰色的信纸被折成套子形,里面似乎还嵌了好几层。第二层:我终于因为现实比梦境更美而无法入睡了,我爱上了一个人。第三层:人生最美的就是初遇时的一见钟情。那种感觉微妙而美好,几乎近于一种神秘,不可言传,不可与外人道,唯有当事人的怦然心动让彼此知晓。这是缘分,她可以轻易拨动他的心弦。第四层:生活中……”
“我说你别再提那破事了,我觉得很丢脸。现在哪还会有人写情书?当年的幼稚轻狂让现在的我惭愧,我觉得当年应该是活在简·奥斯汀的小说里了,想复古想疯了。没想到你印象那么深!”一大清早,理发店里生意并不多,等好长光景才来几个人。我一边给一位老头儿刮胡子,一边笑得合不拢嘴。
“不会那么害羞吧!我要继续讲:第四层:生活中,我们碰到许多人,有的人是伴你成长的,在你快乐时,与你分享快乐,在你忧伤时,为你分忧解愁,在你困难时,热心地帮助你;有的人是相伴一生的,你所要做的就是等待他的到来,当他来到时真诚地迎接他,同时把你的一切倾注于他。第五层:至于你,我理所当然的把你归为后者。第六层:第一次见面是幸会,第二次见面是缘分,第三次见面就是命中注定。数一下,你我相遇几次了?还是我告诉你吧——七次!第七层:我已经向你坦白了我的心,我现在只等你的答案……哇!我第一次收到那么有意思的情书——七件套。你真够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