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旧没有眼泪,如果我流泪,那说明,是我拿的,不能叫拿,应该叫“偷”,可是,我真的没有,我不会做这样的事,大人总是教育我们,做人要本分,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别人的就是别人的。
老师一诺千金,傍晚,虽然自己没有到我家,但是,派了班上的冯秀杰和李波来了,没有与我一起,是在我随后到的。
到了我家,很礼貌地告诉母亲:
“大娘,你家李春暖,拿了我班魏波的三支元珠笔,不知道放在哪里了,老师说,明天要家长去学校一趟……”
整个过程,没有几分钟,当我抬头看看母亲的脸时,铁青得似乎要喷出火来,送走了同学,母亲暴发了。
到外面拿了一根粗得可以与我的小腿相比的棍子,走到我的屋里,劈头盖脸地打过来,我疼极了,我的眼泪,顺着脸颊不停地流下来,一边打,母亲还一边喊着:
“做什么不好,去偷人家的东西,赶紧给我拿出来……”
我的眼泪,终于在母亲打累时,流尽了,再也流不出来了,我看不清东西了,但是,我能够分辨得出,哪个是母亲,因为,她最会拿棍子打我,她一来,我就得老老实实地让她打,一点不反抗,一点不呐喊,我无声地,挨着母亲汹涌澎湃的,浪潮一样的棍棒教训!
到了晚上,家人都回来了,父亲知道了此事,先是跳了我几脚,火辣辣的,我的头顶上直冒金昨,我痛到了极点,我忍着,我的眼泪,已经再也挤不出来了。
那天晚上,谁也没有吃好饭,我没有吃,我吃不下,饭,堵在了我的喉咙里,一点也咽不下去,我干脆离开饭桌,我的眼泪,居然来了,弥漫了我整张脸。
“你到底藏在哪儿了,快点拿出来,还给人家!”母亲的怒吼,胜过愤怒的狮子,那是无与伦比的惊恐。
“我就是没拿!”我喊得响极了,我要把内心的屈辱喊出来。
母亲又是一阵震怒,拿起先前的棍子,又来到我的跟前,使出浑身的力气,重重地,打在了我的身上。
没完没了的教训啊,一直持续了很久,总之,每天回家,都是棍棒打在皮肉上的惊魂恶梦,我想到了死,可是,那时,我不知道怎么死,我不知道,小刀也可以自杀,我只能在母亲这头强大的狮子面前,成为一头温顺的绵羊,虽然,我是清白的,我并没有拿同学的什么东西,就连同学的一支铅笔,我也从来不去借,我有自己的,但,同学送给我,他们不用的铅笔,我是接受的,我家穷,我可以继续使用。
直到父亲跑到学校去,花了一元多钱,买了三支元珠笔,赔给了魏波,事情才算了结,父亲和母亲,对我都恨之入骨。
但是,我因此,也成了大家眼中的“贼”。
我还小,不知道晕“贼”的轻重,有时,同学会喊上一声“贼”,但是,我并不生气,我还不能理解“贼”的真正含义。
直到三年级时,我对贼有深刻的理解与认识。
一天放学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李波的哥哥——李兆明,走在我后面,但是,莫名其妙地跑上前来,大声地对我喊了一声“贼”,并且,补充了一名“小偷”,我的内心,受到了彻底的伤害。
我明白了,“贼”这个不光彩的称呼,我的眼里夹着泪水,把满腹的泪水,洒了一路,连同那些凄伤与无辜的过往。
因为这件屈辱的事情,学校没有给我入少先队,而且,那位看起来很正义的侯校长,居然在全校同学面前讲道:
“有的同学,做了错事,就不应该入队,偷别人的东西,这不是一个少先队员应该做到的,所以,有个别同学,我们是不考虑的,虽然成绩还是不错!”
我知道,就是说我,我久已期待的一年一次的入少先队,那条在某些同学胸前飘荡着的红领巾,这一次,与我擦肩而过,我背负了有生以来,从来再没有出现过的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