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吃肉,但少吃一些,不要每天都吃肉。吃肉不残忍,吃肉没有违反道德。多吃素菜,健康美味且养颜!
一九四二年,民国爆发饥荒,最终饿死三百多万人。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大饥荒,成千上万美国人无家可归,大量民众饿毙。
17世纪中叶明朝末年的大饥荒,不仅夺去很多人的性命,也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饥饿至今折磨着很多人。
狮群飞速启动,扑向它们的猎物——一群正在吃草的羚羊。羚羊四散,竭力奔逃,狮子们合围,使几头羚羊陷入它们的包围。狮群开始撕咬,很快,其中一头较瘦弱的羚羊被捕获。旁边,是一群中型食肉动物——鬣狗,它们也觊觎羚羊的肉。更远处,兀鹰们也是虎视眈眈。它们不敢上前和狮子争食,只在一旁观望。待狮群吃饱离开,才上前抢食它们吃剩的猎物。在非洲草原,这样的场景每天都在不断上演。
若说人除了吃,还有劳作、娱乐等其他行为,那其它动物的生命意义呢?
不是捕杀,就是被捕杀。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是自然界的法则和铁律。
从此世间有了无尽的杀戮。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不能幸免地成为葬身胃液的亡灵。这样的生存法则下,我们该微笑还是叹惋?
我无意于否定人的食的本能,这是每个人的本能。我也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也是要吃的。
正是在食的本能的前提下,才有了猎食和杀戳,弱肉强食才成了一种铁定的规律。因了食的本能,动物与动物之间才有了天敌之分,捕杀与被捕杀的关系,注定无法和睦相处。因而大自然很难有真正的和平与安宁。
伟人或英雄死了,人们著书立碑纪念,因为他们的功德。我们不妨也为从古至今成为人腹中食的动植物的死去亡灵立一块“食碑”,以清澈我们的灵魂。
素菜也美味,也有营养。
人的食的本能,吃肉、吃蔬菜是正常现象,不是罪恶的,是无罪的。所有动物的食的本能,弱肉强食也是正常现象,不是罪恶的,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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