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九年是一个让青少年热血沸腾的年代。“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激动了千千万万的初、高中毕业生,一批又一批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不论南方北方,不论汉族回族……他们都有一个时代赋予的共同名字:“知识青年”。
我家先后有五个弟妹上山下乡到农村落户。父亲是普通铁路工人,母亲是小脚女人,都没文化。我当时在汉口车站公安派出所工作。作为家中长子、也是唯一工作者,五个弟妹从在校读书、到分别下乡,他们的生活、劳动、思想、直到返城、成家……都浸透了我的心血与脑汁。时至今日,点点滴滴都记忆犹新,止不住热泪盈眶。特别是大妹,当初她小学毕业时,父母曾问过我怎么办。我家弟妹多,父亲收入少,考虑到这些情况,我让她报考不需要学杂费的“武汉第一师范学校”。“文革”中她思想最活跃,在江城第一批徒步长征到北京串联,参加毛主席接见红卫兵。她有一双秉承父母的大眼睛,一对长长的黑辫子。“破四旧”中带头剪掉长发,留着两条当时最时新的羊角辫。头戴绿军帽、身着绿军装、袖戴红卫兵袖章,肩背军挂包,腰束军腰带,用现在的时尚词汇就是“超酷”。在当时无论哪张宣传画上,都可以找到她的影子。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激动不已的她第一个在学校报名,和同学小C一起来到位于湖北S县的大桥公社。临行时不要我们送别,一大担行李由曾经一起“文攻武卫”的“战友”小Z自告奋勇将她送到……公社领导见她与小C青春靓丽,又是师范生,就分到《大桥中学》当初中老师。大桥公社离S县城很近,更在火车站旁,交通很方便。那里气候温和,土地肥沃,在武汉市民全凭“菜票”购买蔬菜时,那里的蔬菜却十方充足,这些情况让我们都非常高兴。在《大桥中学》,大妹发挥了专业特长,教学非常认真,很快从初中部调到高中部。在当时的农村学校,初中学生都比她高出一头。她热爱教育事业,更喜欢这些纯朴的农村学生,相处非常融洽。一个高个子学生小H见她只身一个武汉知青,常常将自家蔬菜什么的接济大妹……
到初中部不久,又调到高中部教高二。起初她很顾虑:自己不过处在高三水平,怎么能带高二呢?后来听说这里的老师还没一个高中毕业文凭的,都是凭实践经验。正在兴致勃勃钻研教育课程时,她却不得不回武汉说了一个令全家震惊的事:她要结婚。
我当即表示坚决不同意。将她喊到我的房间谆谆开导:“当初我是怎么送你到的师范学校?‘文革’动乱、到处武斗,你三个月不回家,母亲哭死哭活,我和女友是怎样不顾同事们的极力反对,冒着生命危险武汉三镇到处找你……如今大好青春年华正待鹏程猛进、为国效劳时你却考虑个人问题!你对得起北京串联、对得起毛主席检阅吗?”
大妹一言不发,只是泪流满面。母亲在旁无奈地告诉我:“不结不行呵,她有了……”
我顿时怒火中烧:“你是知识青年啊!怎么如此糊涂!如此轻率!他是谁?”
无论我怎么训斥、吼叫,她始终不做声、任凭我发威,大颗大颗的泪珠像断线的珠子不断地垮下来。母亲无奈轻声道:“小Z……”
我就知道这个当初自告奋勇送她下乡的那个小Z不是个好东西!我知道,将她送到S县农村举目无亲,当时当景只有他才是最亲的人。一个远离亲人的孤身而单纯的女学生,怎么看得破小Z借“文革”之机的用心!怎么经得住不怀好意男人的花言巧语啊,我只有深深叹惜。结婚那天我忍着心痛没回家,只撕了一块布料作为礼物……
随后,大妹情况直线逆转:学校将她调往偏远山区。而后,一个学期至少要调动2、3次;甚至刚到校报到又被调另一学校……这是明显地折腾,而大妹除了忍气吞声,又能怎样?
孩子快出生了,学校领导和老师们却没一次见到孩子父亲:那个小Z因“文攻武卫”人命案被判刑3年,在湖北沙洋农场劳动改造。
1971年孩子临产,学生小H等四人抬着大妹送往公社卫生院。走到一条河边,涨了水,小H等四人将担架顶在头上过河……到孩子出生也无人来接,还是学生小H将大妹母子送到武汉。
听说学生小H如此照顾他的老师,我十分感激,带他游览了武汉三镇。
见到襁褓中红扑扑小脸蛋的外甥,我很高兴,关心地问:“你回来坐什么车?快车还是慢车?有没有座位?”想有的地方可以帮她一下。
“小H认识下乡知青,知青认识一个列车长……把我们带回来的。”大妹告诉我。
“老去麻烦别人也不好。”我说,“走的时候还是买车票。”
“走的时候我们到新货场坐货车。”大妹很轻巧地说。
“扒货车?还带着一个孩子?”我大吃一惊道:“这不是你串联的时候……再说人家也不让你坐的!”
“嗨!哥,你是不知道:坐货车的人多得很!”大妹说,“那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来来回回都是坐的货车!有几个有钱坐客车的?”
“那车站就没人管吗?”我在车站工作过,那是绝对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的。再说,那么多的人坐货车,出了事怎么办?
“哎呀哥!你不知道哇:上山下乡该有多少知青呀!他们管得了吗?再说:那些运转车长呀、列车长呀、服务员呀、站务员呀,一看是下乡知识青年,问都不问……车站也好、货车也好、客车也好,他们自己的儿子、姑娘哪个没下乡?哪个不同情哪……”我听得热泪盈眶,感到真是难为大妹了、难为这些知青了……
从此,大妹母子二人就靠她30元工资生活。好在我在铁路工作、来往方便,可以时常看望、接济和照顾。孩子3岁时,我将他带回武汉由母亲带养。日子虽然艰难,倒也平静……
几年后的一天,突然收到大妹学校发来的电报:“女儿投河速来”,全家顿时慌成一团。父亲急匆匆打电话将我从遥远的鄂东线路工地叫回武汉,母亲边哭道:“你赶快去哟!是为么事要投河……伢儿才这小,冇得大人怎么办哪……”都说“养姑娘操60年的心”真是不假啊,我一边极力安慰母亲、一边心急火燎赶往S县。
原来,是邢满释放的小Z来到大妹学校。几年不见,大妹割了肉,杀了鸡,炒了花生米,买了一瓶酒,接待从监狱出来的丈夫:“你在那里受苦了……听说‘牢饭’一天只两餐,怎么吃得饱……”平日大妹自己开伙做饭,从小捡菜、捡炭长大,知道怎么勤俭度日。小火炉,小汤罐,鸡汤很快熬好了,她接着烧肉、忙忙碌碌……
这个小Z一边冷眼瞧她忙这忙那,一边暗想:这几年里她30块钱、两个人生活,竟还煨汤烧肉过得这么滋润……如果外面没有相好的,她的日子怎么过?住了几天闷闷不乐返回农场。一个星期后,他再次悄悄来到学校,偷偷潜伏树丛,监视大妹等待“捉奸”……也是凑巧。这天,一贯帮助照顾她的学生小H扛了一袋新米,趁晚上不上课给老师送来。刚进屋,急不可待的小Z便跳出树丛大喊“捉奸哪!快来捉奸哪!H老师偷人了……”
操场立刻围满了学校领导、老师和晚自习的高中学生……大妹听人喊“捉奸”不知怎么回事,跑出来却猛地看到不声不响的小Z,这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她顿时怒不可遏,指着他痛声骂道:“你这个不讲良心的东西!孩子冇出生你就进了大牢……这几年,我们母子俩是怎么过来的!我辛辛苦苦抚养你Z家骨血,你却不知报恩反而血口濆人……你不让我活、我也就不活了!今天我以死表我清白……”
小Z没有丝毫悔愧,仍然歇斯底里狂叫道:“我血口濆人?”他一把拉住从大妹房间走出来的学生小H喊道:“他是谁?深更半夜跑到你屋里干什么?”
学校领导和老师们看到是已毕业的学生小H,纷纷道:“你冤枉H老师了!他是H老师的学生……”
“你这个杀千刀的!不是这个学生,你儿子的命都没有了哇……”大妹悲愤之极。在这么多领导、老师以及人高马大的学生面前出自己的丑,以后还怎么做人?大妹羞愧难当、万念俱灰,一头扑进滚滚的溪河……
“糊涂啊糊涂……”我只有爱怜地大声训斥大妹:“你是人民教师啊!应该有教师的觉悟。遇到问题怎么就寻短见呢?人生一条河九曲十八弯,什么时候都要坚忍不拔……”
1975年,下乡知青开始陆续回城,可我家五个弟妹没一个回汉。母亲哭道:“‘儿到三十岁,老子往后退。’只有指望你了……”
“有权的走前门,有钱的走后门,我们无权又无钱的只有等天安门……”我说。想了许多办法回老家找生产队干部,请他们看在乡亲份上帮我一把。求爷告奶、曲线迂回……总算如愿将弟弟弄回,惟大妹毫无希望。
“哥啊,快帮我想想办法啊!和我一起下乡的同学们一个个都回城了!那个小C已经在江岸车站上班了,我就是回来扫厕所都愿意呀,哥……”大妹发出了这样的哀求。
我与大妹从小一起捡炭、捡菜长大,感情非常深厚。她令人心碎的哀求使我心如刀绞,说:“你和他们不同,是知青、是下乡,但又有正式工作,没有理由回城……”听我这样说大妹眼泪不断。我一向心软,接着对她说:“如果作为工作调动,可以尝试……”
经过反复思考,她决定离开小Z,为回武汉做准备。
说到离婚母亲又不同意:“离婚,你好过,我还做不做人哪?自古‘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老鼠就跟老鼠走。’姑娘伢,菜籽命,撒在哪里就在哪里生根……”母亲的话让大妹泪流滚滚……
“宁拆一座坟,不毁一个婚。”大妹要离婚,在那个年代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说亲人的旧观念,离婚申请要双方单位即学校和农场领导同意、签字,大妹还要由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报公社文教站批准,再交当地法院审批……这些环节除了自己,没哪一个可以办到。
在这种情况下,我义无反顾地站在大妹一边,从思想上、精神上、行动上都给了大妹积极支持。在作好父母思想工作后,绞尽脑汁与各级领导、执法机关作无边际地、持之以恒地较量,耗费了巨大心血。
1979年4月,大妹正式向S县法院提出离婚。这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历史的中国,在一个远离大都市的山区县城,又正值“文革”,一个弱女子要想离婚果然是天方夜谭!几年过去了,虽然大妹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但S县法院根本不理采。无奈中,大妹反复和我商量。经反复考虑思索,我感到要想与小Z打赢这场官司,首先要和有严重旧思想的当地法院打赢“官司”。
“给省法院,给妇联,给《人民日报》写信,请求国家机关和新闻单位帮助……”我说。
不料半年后,那些寄给省法院、妇联和《人民日报》的信,一封封均都转到S县法院。县法院更为恼火,立即转给大妹学校、学校还互相传阅……
这该是一场怎样的较量!
得知这个情况,我气愤填膺。那时,我自己也尚处监督劳动是“泥菩萨过江”啊,可为了同胞骨肉我没有选择,立即辗转赶到那个偏远的山区学校。茫茫旷野,老远就看到一棵张牙舞爪的黑老树竖在坡顶,树旁一处土屋……
一间土屋,两张用土砖坯搭的两张床;一个土灶,也没烟筒。土墙挂着父亲“赶鱼”得来的一挂小鱼干及一串尖辣椒,连桌子也没一张……
我和她一起来到县法院,面对面毫不妥协地再次提出离婚申请。
“我是H老师的哥哥……”我据理对法院严肃道,“法院同志的觉悟比我们高……现在不是封建社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是婚姻自由……”
接着又到公社文教站……
知道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思想较量、法律较量和人权较量,我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尽管几处活动都没任何进展,但我深信即是较量,那肯定是个过程:争取的过程,斗争的过程。
“‘猴子不上树,多敲几遍锣’”我给大妹写信说,“你只有亲自多跑几遍。”
“值日法官对我拍桌打椅大声吼道:‘你有权到处写信告状,我们也有权就是不办。你又咋样?你去找省里吧,找《妇联》吧,想找哪儿找哪儿……’”大妹无奈回信道。
这哪里是人民的法官啊,简直是把自己当土皇帝:他的一句话就是天、就是法……我立刻给她回信道“你不要怕!可以很严肃地对他们讲:‘站在你面前的不是犯人,是人民教师!不允许拍桌打椅……”
怎么办?是不是大妹的离婚申请书理由不充分或文笔、措辞不够?只得自己替大妹慎重地重新拟一份离婚申请,阐明离婚理由,强调感情破裂,据理力争:
“……我是XX中学教师H,1969年由武汉第一师范学校下乡到大桥公社,被安排到中学任教至今。‘文革’中,武汉铁路职工小Z利用我是在校学生年轻、单纯和幼稚的弱点,并隐瞒重大案情骗取成婚。后来他判刑入狱,我每月以不足30元的收入克服种种困苦抚养孩子,同时忍受巨大精神折磨与社会歧视从事教学……而小Z刑满不但不同情、反而毫无根据污蔑怀疑我作风不正,经常对我进行训斥和打骂,且拒不抚养孩子。甚至深更半夜窜至学校、信口雌黄当众诬蔑我与人‘私通’,致使我的声誉遭到极大损害,精神受到巨大刺激。教学也受到巨大影响,悲愤几欲自绝……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与小Z认识时间短,感情淡薄。他隐瞒严重案情以至受国家法律制裁后仍不思悔改与报恩,肆意败坏我的声誉,影响工作,致使感情完全破裂,家庭关系完全不能维持下去,特此再次郑重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这份离婚申请交给法院后,大妹不断催问。此时外甥已过10岁,再过几年,大妹即使回城,外甥也回不了城,大妹心急如焚。
1982年暑假,一个干部模样的人突然来到我徐州三村的家:“我是S县法院QXX,来办理H老师离婚申请,一起到小Z农场进行调解……”
法院QXX不同意我陪大妹同往,她生性比我更软弱。于是叫到后屋以最大的支持鼓劲:“这是一个难得的胜利。既是调解,就有两种情况:一是小Z愿意改过、你也愿意和好,这是你的权利、哥哥不多说。二是你不愿和好、就什么也不要怕!你是人民教师,小Z是劳改分子,你有国家法律支持……”
到了小Z的农场,这位QXX干部竟然和小Z穿一条裤子,盛气凌人对大妹道:“在你们没有正式办好离婚手续之前,还是合法夫妻,必须同床……”气得浑身哆嗦的大妹想起临行前哥哥“法院再怎么偏袒他,但你有国家法律支持……”的反复嘱咐,毅然决然拒绝了QXX的无理要求。
调解持续了一个星期。可大妹带回的是一个让我肺都气炸了的判决结果:“在女方不得再婚的前提下同意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
“你签字了吗?”我喝问道。
“签了。”她答道。
我久久无言。我的傻大妹呀!作为人民教师,你怎么这点水平都没有:这不是明目张胆、粗暴地干涉妇女的婚姻自由吗?他有什么理由干涉你再婚或不再婚?你才30出头,难道就一辈子不再成家?就算你不再成家,那又关小Z什么事?他有什么权利干涉你?再说了:你一个人抚养孩子到10多岁容易吗?法院凭什么白白把孩子判给男方?
“法院和他一个口吻,根本不容我有任何异义。他逼我签字,并恐吓道:‘你签不签?不签字我们就再拖下去!’我怕他们再拖下去,只想早点回到武汉,只有被迫签字……”大妹悲愤地说。
那时,我气的眼睛都要出血!怎么也不相信在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竟还有这样的“王法”,这样的法官!我就不信这个邪了!非得和这个玷污社会主义宪法的政治小丑斗斗法律!
接着,我迅速拟好一份《关于废除“离婚协议”的声明》交给大妹,并果断对她说:“你一分钟也不要停留,立即赶到县法院,将这份《关于废除“离婚协议”的声明》郑重递交法院。我就不相信正义会被邪恶压倒!”
大妹带着那份《关于废除“离婚协议”的声明》立即赶往县城呈交法院。我在声明中写道:“县法院判决粗暴干涉妇女婚姻自由,完全违背婚姻法……人民法院也不能听从任何人干涉和侵犯妇女婚姻自由。身为父亲的小Z10余年来一直没有承担抚养义务,完全是我一人把孩子抚大。作为人民教师,我有一定的思想觉悟和教育能力,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能够按照党的要求把孩子培养成革命的接班人!孩子也有自己的愿望和表达能力:愿意跟随母亲。为维护法律尊严,现在特向法院声明废除先前《离婚协议》。根据国家婚姻法关于保护妇女和儿童利益的精神,强烈要求把孩子判决给我!强烈要求人民法院依照国家婚姻法和维护儿童权益,从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以及双方政治、经济、环境、思想等各方面条件考虑和儿童本人意愿重新审理和判决!”
高悬国徽的法官大发雷霆:“那好,那就连你的《离婚申请》一起废除吧……”居高临下的法院盛气凌人如是说。
较量仍在继续,我鼓励大妹这样和他们斗:
“我废除的只是不符合法律的判决,你们无权废除我合乎法律的要求。”
“如果我的要求合乎法律,请你们按法律判决;如果我的要求不符合法律,也请你们用法律条文来批驳我。我只服法律,不服淫威!”
我还对大妹说:“你完全不必害怕他们虚张声势,因为正义在你一边!正义终会战胜邪恶,这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人民法院执法违法、或学校再将你的废除声明散发群众传阅,你可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们:‘国家法律赋予我权利连同你们一起控告……’毕竟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共产党领导!”
1983年,法院终于判决大妹离婚、孩子改由大妹抚养。
随后,大妹与武汉一铁路工人组成新家庭,调回武汉一小学任教,直至退休……
人间正道,世界上没有轻而易举的事。只要你想做,只要你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20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