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书店的一角,我想起了曾经的好友。是曾经的。
她是个开朗活泼、无拘无束的“疯丫头”,她很可爱,也很漂亮。我很喜欢她,准确的说,是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她非常受欢迎,朋友一堆。可当时的我是那么不起眼,皮肤黑黑的,话不多,不喜欢加入到集体中,只是喜欢读书。是她把我带到了她的世界,于我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我很感谢她。
在我手臂受伤的时候,她一直在关心我。从那时起,我便一直将她放在心底。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她爱玩,爱闹,有暗恋的人,有很多追求者,也不乏有一些看不惯她的人。但我愿以我全部力气去守护这个可爱、任性的女孩。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天真地认为我们会永远这个样子,开心、简单、永恒。
但,我错了。时间会淡化一切。我们毕业后进入不同的学校,两个价值观、人生观完全不同的女孩就这样,
愈渐趋远了。她开始不回我信息,她总是很忙。但对我来说,和她分享、发送祝福已然成为我的习惯。
四年过去了。她送我的一支在已坏掉不能用的带有心形笔盖的签字笔、一支大拇指竖起蓝色的圆珠笔依然躺在我的铅笔盒里,很安静。一切都很安静。
我还记得那支签字笔,是在我被老师罚抄英语单词、在晚上孤身一人在写单词时,她送我的。她就像是一杯热茶,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的夜晚,给予我温暖。还有她为我编的手链、她送我的乐器、带有她的气息的挂饰、她亲自叠的星星……一切的一切好像都在表明,我们依然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依然可以互相安慰,抹掉对方的眼泪;依然可以一起在挨罚的时候笑个不停;依然可以在没有别人的黑暗的走廊上,坐在地上,望着星星,说着话,相视一笑。
你可以最快找到我,拥抱我;我也可以最快找到你,拥抱你。
记忆里的我们,拥有最完整、最长久的友情。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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