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8日,今天已是组织“文明交通”活动的第三天,我们团队仍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集合,来到路口准备开始今天的文明活动。
经过前两天的实地观察记录,存在以下不文明现象。第一,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斑马线的设置,有利于过往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及时注意到是否有行人通过,以此来避免事故的发生。第二,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着载人、提前启动等问题。近期,交警大队也在严查电瓶车在人的违规现象。因此存在巨大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之下,可载十二周岁以下儿童。而路口观察到的情况,大多数是两个成人同在一辆电瓶车上。这就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危险,由于电瓶车过载会直接影响刹车距离,在紧急情况下,就不能保证及时制动。除此之外,电瓶车并未严格遵守交通警示灯的提醒,某些车辆在绿灯尚未亮起时就提前发动车辆。虽然不过是一两秒的时间,却不知,这几秒钟的时间是事故高发的时候。提前启动的电瓶车与加速穿过路口的汽车相撞,一旦发生,就是严重的交通事故。第三,电瓶车、自行车存在逆向行驶的现象。为图自己一时的方便,不顾他人,逆向行驶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
鉴于此,交通部门应加强管理,适当采取一些惩处措施。参考机动车处罚条例,非机动车也应加强管理,才能提高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促进其进行自我监督。我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之下,文明之花定会在湖城绚丽绽放。
外国语学院
“共建文明城市,闪耀湖城之光”团队
王至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