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准备睡觉,却突然想明白:友谊的本质是共同的美好记忆。这个道理似乎很简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白。举例说明:甲乙两人是小时候的伙伴,20年后再相见,甲记得20年前的一些交往的事情,而且甲认为这些交往是美好的回忆。因为这些回忆,甲很期待与乙重逢!但是再相见时,乙却说完全不记得这些事了,因为时间太久了。甲感觉很受伤!既然乙完全不记得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从很期待变成了很失望。没有共同的美好记忆,是不可能存在友谊的!甲乙两人就此别过。
如果再相见时,没有一起度过新的美好时光,那就仅仅是“知道这个人”这样的程度,完全还算不上朋友。既然算不上朋友,从此互相遗忘也就很寻常了。
明白了这个道理有什么用呢?一是可以用于鉴别,这个自己期待重逢的人,还是不是那个人?如果不是那个人,那忘掉就忘掉吧。二是反过来,如果别人问自己类似的问题,千万不要脱口而出说因为时间太久完全不记得了!只要不是失忆的人,总会有一些印象的,只是每个人的印象深浅不同。有人深刻一些,就能说出更多细节。这正是朋友久别重逢之后最大的乐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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