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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魏觉一如往常的骑着自己心爱的银白色哈雷摩托车,奔腾在铜都大道上,闪退的风景以及疾风的吹拂都能让他感受到异常激烈的快感。隐约看见了铜都一中的大门,魏觉邪魅的一笑,幻想着哈雷急速突破校门的场景,那一定很刺激。当然,只是幻想一下;魏觉慢慢的减低车速,安全的在保安值班室停了下来。
“大叔,麻烦您了!”
“好勒,快上课去吧!”
和往常一样把车交给保卫大叔后,魏觉利用后视镜整理了一下被安全头盔压坏的发型,才慢悠悠地向教学楼走去。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耀在他俊美的脸庞,照亮了他白净的肌肤,与他藏青色的T恤衫以及浅蓝色的牛仔裤形成鲜明的对比。魏觉,男,18岁,是铜都高中高二年级(11)班的学生,同时,他也是一名富二代。他的父亲是做餐饮生意的,年收入近百万,那辆哈雷摩托是父亲给魏觉准备的成人礼物,也是第一件礼物,他每天早上6点都会骑着它在城内兜一圈,再来学校上课。
魏觉每次上课总是第二个进教室的,每天早上,他的课桌上都会有一份早餐,而送早餐的人一般都会在魏觉吃到一半之后才气喘吁吁地走进教室。今天仍旧如此。过了半响,一名身着黄色篮球服,背着一个大军用背包的肌肉型男走了进来,径直来到魏觉旁边的座位坐下,就伸手准备抓便当盒里的包子,魏觉果断擒住他的手,男生吃疼的叫道:“疼疼疼!大哥,快断了、快断了——!”
“真是不长记性啊,周凌云!”魏觉迅速将便当收起来才松手,说,“不洗手不许吃。”
周凌云揉了揉发红的手腕,满脸委屈的看着魏觉,后者的态度却是十分坚定,没办法,他只能乖乖的跑进洗手间洗完手再进来享受自己的早餐。周凌云每天早上都会早早的起床来学校晨练,且每天都会在魏父开的早餐店去“买”一份早餐带到学校,他和魏觉的家仅相隔一条街,两人从进入这所高中开始就几乎每天形影不离。周凌云比魏觉大一岁,是体育特招生,家庭条件虽比不上魏觉,但也不差。
吃过早餐,魏觉从桌箱内取出一本数学练习册,一边在题海中傲游,一边问身旁趴在桌上神游的周凌云,说:“你今天练了几圈?”
周凌云伸了伸懒腰,说:“大概二十圈吧。对了,这次的奥数竞赛,你有把握吗?”
魏觉说:“百分之六十。这次是市级竞赛,而且题目比以前的困难得多,上次老师送给我的试卷,我只是勉强达到了及格线。还需要多加练习。”
周凌云说:“嗨!你这人就是太谦虚。那群理科班的尖子生都比不过你,区区一个市级的比赛,还不是手到擒来?”
魏觉说:“呵呵。我这叫严谨,懂不?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吊儿郎当的啊!对了,你的作业写完了没?今天老师要检查的。”
周凌云一拍脑门,一边嘴里念叨着“完了完了”一边手忙脚乱地在书包内翻找着,一旁的魏觉看见此时的情景只能无奈地摇头,自觉地将练习册关上,等周凌云终于找到作业打算让魏觉教自己做题时,才发现对方已经准备好了。他不好意思地笑道:“嘿嘿!兄弟,又得麻烦你了。”
“开始吧,懒虫。”说罢,魏觉一把夺过同桌的作业,开始耐心的指导他解题的方法。魏觉的数学很好,被铜中的老师们誉为天才,经常代表学校出去参加各种数学类竞赛,且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相反,周凌云的数学却是差到极点,从初中到高中,没有一次及格过,但在语文方面略胜魏觉一筹,为了让两人能够互补,班主任才把他们安排到同一桌,然而事实也证明这个安排是正确的;在一次校文学社征文比赛中,两人共同斩获了一等奖,周凌云的数学成绩也有明显的提升,也具备了代表学校参赛的实力,再配上他体育名将的身份,更是成为了校园内风靡万千少女的人物。两人在优劣互补的过程中逐渐熟悉,又同住一条街,久而久之,便成为了相见恨晚的好朋友。
印度古代著名诗人瓦鲁瓦尔曾曰:竭诚相助亲密无间,乃友谊之最高境界。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我们总会遇见那么一、两个知心知底的朋友,他们总会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挺身而出,我们共同努力,排除万难,从而赢得成长,收获友谊。
时间在题海中一点点的流逝,班上的同学们也陆续走进教室,对于两名男生大清早跑到教室里学习的场景,他们早已见怪不怪了,默默的拿出自己的书开始读了起来。只是,一名不速之客悄悄地走到魏觉桌前,正打算吓唬他,不料,魏觉抢先问道:“不知叶大小姐前来所谓何事?”
叶晓俏皮的吐了吐舌头,麻利地拿出一封贴有哆啦A梦的信封递给魏觉,说:“给你的……”
周凌云趁她没注意一下子夺过那封信,大声说道:“哟!又是情书啊?让我看看咱们班的班花同志又写了一些什么肉麻的话啊!”
话音刚落,立即引起了哄堂大笑,叶晓原本粉嫩嫩的脸蛋儿,瞬间变成了西红柿。“周——凌——云!快把信还给我!”说着就准备去夺,周凌云本来就比叶晓高一个脑袋,又把信封举得高高的,叶晓怎么跳都夺不到,气得她直跺脚,指着周凌云威胁道:“你再不还我,我就跟老师告状!”
周凌云故作害怕的说:“别呀!到时候,老师不就知道你在追我兄弟了么?”
正在这时,魏觉直接从周凌云手中抢过信封,“快上课了,你们俩别闹了。叶同学,这封信我收下了,请你先回座位上去吧。”说完,魏觉便把信封放进桌箱,收拾着一会儿上课需要的教材。叶晓恶狠狠的瞪了周凌云一眼,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后者则是得意洋洋的说了一句“你就放弃吧,我兄弟是不会和数学考130分以下的女人做男女朋友的!”结果则是挨了魏觉一记爆栗。
也确实如周凌云所说,叶晓只是一个家境和学习都普普通通的小女生,除了外表比较靓丽之外,也就在写作方面比较出众,所以,她写的情书也能够吸引魏觉的注意,但是,每次魏觉都是以“高中不想谈恋爱”为由拒绝了她。
课堂上,温和的日光洒满了魏觉英俊而白皙的面庞,他那双专心致志的眼神,闪烁着不亚于太阳的光芒。叶晓渴望着,渴望每天都能见到这种光芒,她不会放弃,她坚信,总有一天自己能够打动魏觉的心。
写的太好了。哥哥,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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