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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婚前性行为首先婚前性行为这个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理解就是两个人快结婚了,这个时候该不该发生性行为,这类情况我们称之为婚前性行为;广义的就是两个人在谈恋爱的期间,根本谈不上结婚,或者只是一对异性朋友,两个人同居了,这些都可以算是婚前性行为。对于婚前性行为,不能简单评论正确错误,应该辩证的看待问题,婚前行为有哪些可取之处,有什么弊端。支持婚前行为的理由:一是感情基础论。只要两性之间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是很自然的事,性行为就是感情升华的结果,为了真情而发生性行为是应该的,人就是感情动物,情之所至,性行为的发生不可阻挡。有人认为婚前性行为在当今这个开放的世界是被人接受的,两性之间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发生性行为。这种行为会加深两性的感情,如果是真心相爱,发生性行为未尝不可。当然要注意采取一些避孕措施。二是人之本性论。人发育到了性成熟期,性欲的产生是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是人的本性之表现,而人的本性力量是巨大的,不能人为地去压抑,也是压抑不了的。人是万物之灵,人是世间最尊贵的,人的天然欲望应该得到尊重,如果人为压抑就是违反自然、违反人的天性。对此,任何法规甚至法律顺应的应该是一种合理的人性,而不是想方设法自以为是地去压抑。所以,人们应该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三是人身自由论。对于性成熟的人是否同异性发生性关系,同谁发生性关系是他自己的自由,他人不应干涉,也无权干涉。而且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人类文明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人类自身的解放程度已经很高,性的解放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之一,所以,每个个体的人都应该分享到这一成果,得到性自由,而对人的性自由进行限制甚至是惩罚,是不人道的,性自由是人的精神自由的组成部分,没有精神自由,人怎能称其为人!四是基本人权论。性权力是人的基本权利,既然是基本人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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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被剥夺。对人权应该有更广泛的理解,除了政治方面以外,要更多地吸取西方的人权观,对每个成年人来说,其基本人权包括很多方面,性权力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应该得到保护,要尊重人权,就必然尊重人的性权利。所以,社会舆论应该对婚前性行为采取宽容态度,对婚前性行为的宽容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五是身心健康论。婚前性行为从一定角度讲对人的身心健康是有利的。从科学的角度讲,尤其从心理学方面讲,如果成年个体过分压抑自己的性欲望,或者说性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会引发一些心理问题。佛洛依德的理论,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构成,本我指最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潜意识的结构部分,具有强大的非理性的心里能量;自我指人格中的意识结构带理性;超我指人格中最文明的部分,人的本我原始欲望,特别是性的本能欲望非常强。如果超我过度地压抑本我,也就是说,超我过度以道德力量来压抑本我中蕴涵的原始性冲动,不让其得到合理的释放,而压抑自己,以致于变得焦虑抑郁,甚至导致心理障碍,影响身心健康。六是法律界限论。很多从法律角度对婚前性行为进行了辩护,认为婚前性行为不能一概而论,要做具体分析,关键看是否超越了法律界限,虽然婚前性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没有哪一部法律一般性地禁止婚前性行为,所以只要不是重婚同居,就不应受到指责、反对。反对婚前性行为的观点:一是影响幸福论。在女性中持这种观点者较多,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比较传统的社会里,人是否有婚前性经历,是决定未来婚姻是否幸福的最关键性因素之一,特别是对女性来说尤其如此。因为中国的男人大多很小心眼,在性的问题上很自私,宽以待己,严于律人,特别在乎所谓的女人贞操。”“你付出了贞操,很可能落个不检点、放荡,对方反而会瞧不起你了,你将失去平等的地位和尊严。”“婚前性行为,一般来说会影响到自己未来的婚姻家庭幸福。”“如果两个人最终不能结婚,一旦失贞,以后还怎样面对其他的男性,自己的终生幸福将毁于一旦。”个别男性则认为:“发生了性关系,如果将来不能结婚,会有愧疚感,也愧对将来的妻子;另外,会使新婚蒙上阴影,新婚之夜的幸福也就没有了,影响婚后生活和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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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因为一时冲动付出终身的幸福”等等。二是承担责任论。婚前性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对自己和对方都不负责任。首先无论男女性生活都应该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应该是灵魂深处的体验,是高级的精神活动,切不可随意为之,否则就是自甘堕落,不负责任。其次婚前性行为不是孤立的,甚至也不仅仅是当事人个人的事情,是终身大事,它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父母的态度、对社会风气的影响、对周围人的影响等等,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对他人有责任感的人,都会持很慎重的态度。再次男女之间应该互相负责任,发生婚前性行为的人都是缺乏责任心的人,都是自制力很差的人,有的甚至是互相玩一玩。三是违反道德论。从我国传统文化儒家文化要求看,婚前性行为是不被容许的,,就当今社会而言,婚前性行为,会带来几大弊端:其一: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婚前性行为的发生,必定会导致更多的男女对自己的自律放宽,对自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社会上会有更多不道德的行为产生,一夜情等行为会更加泛滥,这点自律一放宽,其他的遵纪守法又何谈保证呢?这样会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此乃从社会角度讲。其二:不利于家庭的稳定。两个人的婚姻,应该是完美的婚姻,婚前放纵的行为,将会沿袭到婚后的生活当中来,使得这份婚姻禁不住时间的考验,双方对对方的付出,才能换回对方对自己的回报。同时,更多的诱惑将摆在婚姻面前做更多的挑战,让这份本不稳固的婚姻岌岌可危,造成离婚率的高度上扬,此乃从家庭角度说。其三:不利于人类的自身健康。婚前性行为,冲击着传统道德,让人们失掉基本的礼义廉耻,让自尊自强斯文扫地,一个没有自尊的人,是心理极度不健康的,并且,更多的临时性行为,将各种性病广泛传播,将极大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特别是艾滋病的危害。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当前人们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是多元的、多层次、多角度的,很难用一个具体模式去概括。对于婚前性行为最重要的是,态度和心理准备。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于恋爱关系是认真的,对对方是负责的(尤其对女方的负责)。心理准备就是,自己考虑能否接受,在发生性行为后由于某种原因失恋。这种情况对青年男女的心理有很大冲击,影响他们对爱情的纯洁美丽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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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到文章开头,我认为,在没有结婚准备和条件下(经济能力、双方家庭意愿等),采取性行为是不合适的。爱对方,就要拥有对方,要想拥有对方,就应该珍惜对方和保护对方。在恋爱中,在恋爱还没有向结婚发展时,双方发生性行为,如果恋爱关系结束,会给双方心理留下阴影,尤其对女方危害很大。另一种情况,双方恋爱一段时间,发现彼此很合适,都有结婚的意愿,而且有结婚的条件和基础,这时发生性行为,不但增进感情,最重要的是双方可以了解彼此最深的秘密,如双方对性的态度有冲突,及时调整,为婚后性生活扫清障碍。ps,“百度找到的,不是我写的。分享过来的。”另外我觉得见过双方父母,然后感情很深了,双方都认定彼此,信任彼此,这样的话,婚前的性行为是可以增进感情,拥有幸福的。
混蛋,还支持婚前啪啪啪了,我也是醉了
我也是醉了
迂腐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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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觉得写得挺好的呀,要鼓励一下
不敢苟同!
好论文。
提起肾虚就害怕,以前不懂事没少撸。自从有了女友就不行,一直满足不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