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相信,这世上没有命中注定。巧合,这就是所有事情发生的原因。“
在和莎莫的500天最后,tom这样说道。或许啊。是吧。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变得自作多情,一点点小事都能让你以为,这就是命中注定。人啊,人真她妈是一种矫揉造作,自以为是的生物。
今天走街上遇到他了,你觉得这就是缘分。但今天其实有一千个人都和你遇见了。你和他在一个地方上学或者工作,可是这个地方有几百个个人,为什么你就觉得和他是命运。只是你觉得罢了。
说到底。他根本不特别。一点没有特别之处。
只是你觉得特别。然后再给所有事情加上特别的意义而已。
在认识了三年后,分道扬镳。并且此生再也不会联系。
已经很久没有再见到你了。
以后会更久。和一辈子一样久。
那时候,只觉得这场相遇是个奇迹。为什么。会有同样的怪癖。常异口同声地说一句话。念旧。冷漠。还有各种默契。在第一次见面时候,就一见如故,到后来变成知己。他说我们简直是一模一样的两个人。
唯一不一样的,估计是我喜欢你,但你不喜欢我。当然。也许也有那么点感觉。可他还是漫不经心地说,说到底,我们都还没有遇到对的人。人生中蛮可悲的一件事情,或许第一次遇到了想飞蛾扑火,勇敢一次的人,可是他把火给熄灭,说不要过来。
爱情真是个搅屎棍。也许本来可以一直当朋友。最后变得这么尴尬。
有了喜欢,就忽然多了份亏欠。谁也不是坏人,只是无能为力,因为真的回应不了你的深情。别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否则就就是逼他作恶。他没有错啊,他只是不喜欢你。然后无怨无仇,变得有怨有仇。
就那么天天吵架着。恶心别人累自己。有一天忽然慢慢发现,其实根本没有多相同,明明是两个世界的人。所谓的默契,不过是互相无意识地配合了对方,当其中一方没有了好感时,默契就消失了。因为本来就没有这种东西。你跟任何人认识久了都有默契,因为你知道他在想什么,只要愿意配合那就能有默契。
终究是个无聊的故事。无聊。无聊的不值一提。和世界上所有人的故事没有什么不同。然而每个人都以为自己的故事是最特别最难忘的。
凌晨十二点打了一堆字。
只是忽然想说话所以打字。
那打完就打完了,也没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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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我的命运。
你只是我的一场巧合。
最后我终于能这样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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