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文/孙进》
过去的如果仍然被想起,就说明那份感觉确实美好。我的初恋打开了我内心的懵懂的关于爱情的认识。当我今日回首再忆起往事,往往有着风吹麦浪般的清爽。
大约是在初中的时候(这个时候算起来应是早恋了),那时候哪里懂得什么叫感情。但看别人长的美好,便没由地兴奋。这是应一种倾慕吧。有时甚至想着自己如果是个女人,也要长的那般美丽动人。可能我比普通孩子成熟的早上一些,那漂亮姑娘的活泼可爱在我心底就像我妹妹一样动人,让人禁不住想要去呵护。我天生可能就有着一点文人的情怀,这在那时候体现得十分明显。
文人在爱情上往往是胆大的,敢写情书,敢写情诗。而我却像个忸怩的小姑娘生怕见到生人似的,十分害怕与她见面。我依稀记得那时的感觉,每靠近她一米,我在思维与行动上就得缓上一分。90的男孩不该是这种情况,我看其他男孩都是十分胆大地跑到女生面前表白,有的甚至在全班呐喊。我那时十分羡慕他们的勇气,感觉自己就不像个男孩。我不敢靠近她,但是心里却又想着能够靠近她。为什么别的男生就能和她轻松地讲话,而我却不能?为什么我能和其他的女生轻松地交谈,和她却不能?我十分迷惑。这个答案或许到今日才有一点解释。一边恋爱(准确说是暗恋),一边害怕,享受着甜蜜与刺激的结合,这种感觉十分粘人。
我第一次写情书给她是费了很大的心思。我花了一晚上时间去构思,就像写一篇应征文章一样,从一个词到一个句,我认真的推敲着。然后又找最信任的朋友教我叠成爱心形状,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我给它揣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脑子里就不停地幻想着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许只有悲剧才能激发我的文人情怀,拒绝才能产生美好。要是一次就成功了,我甚至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早就被人盯上了。第一次大都是最难的,后来胆子便越来越大。我不停地追求,努力着,竟然把这当成了一个事了。后来想起来觉得十分好笑,人这一辈子总在追求,可是我们到底在追求什么东西?假使她第一次就同意了我的追求,那接下来我们干什么呢?得到了什么呢?引发青春的热烈之火?还是引发爱情的欲望之火?如果以后不能一直走下去,如今的相聚岂不是为了那痛苦的离散?既离散,何相聚!但是,你没得到的始终使你内心躁动不安。就像人天生所具有的征服本性,越是离去,越是追逐。只有掌握在自己手里,哪怕是不闻不问也好,总会让人安心。
我开始向她写情诗,具体的内容已经不大记得了。但大多数都是表达着我对她的爱慕之情。后来觉得方略上可能有错,于是又开始向她表示承诺,让她觉得我是个认真负责的人,是值得托付与依靠的。这些话若是放在古代,对某个小家碧玉说出来,可能让人感动得不行,在现在这个社会,倒是显得十分突兀了。我不觉得自己是有错的,我在追求的同时就不断思考着爱情应当有的执着。培根说爱情是不能缺乏的,这话我至今都十分赞同。如果说一个人天生就具有某种情怀的话,那么必然是有这样或那样的某个因素去使它激发,最终导致这方面的成长与辉煌。我的诗情就是在那个时候被激发出来的。兴奋时倒使人有点“忘乎所以”,但是被拒绝而感到痛苦时是绝对可以用“倚马可待”来形容的。也许那时候写的根本不叫诗,但是我觉得这些个语句是发自自己内心的真正的情感,我觉得是情感的迸发。这种认识对我后来的写作有很大的影响,我没有特意去为了某某而写作,但觉感情来了,就是抛开一切也要把它完成。但是这段时期的经历也确实造就了我后来一段时期的多愁善感,做事开始优柔寡断,就喜欢端着婉约词来轻轻读上。我一方面经受着来自社会生活的必然的压力,一方面又经受着来自内心的对美好的渴求的压迫。两者相互挤压,自己弱小的身子几近崩溃。
她跟学校的一个混混是一块儿长大的。人家男孩觉得我打扰到她了,便过来找我麻烦。毕竟是年轻人,再怎么思考,再怎么文人,也丢不掉骨肉中流淌的鲜血。我之所以不称这种兴奋为血性,因为现在看来不过是一种冲动罢了。年轻人总不会轻易向困难低头。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我也加入混混的团队。我开始学着混混应该能做的事。我向他挑战,最终我似乎是赢得一筹,但结果好像什么也没得到,故事还是那样发展。我还是默默地恋着,也被认真地拒绝着。我记得我曾约她见过几次面,是在周末没人的时候。她坐在教室前排,我不敢让她看我,一个人移到最后一排去。第一次听她说话,就像沙漠里的驼铃一样清新悦耳,不是普通话,却又比方言要美得许多。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应了。我嘚嘚瑟瑟地用着不是普通话却胜似方言的古怪语言和她交谈着,十分惶惶地度过了一个下午。
我直到初三也没追上她,现在想起来她跑得也真是快,恐怕是策马加鞭的吧。我开始失望,在她的同学录上贴了两个千纸鹤,在纸鹤里秘密地留下一些话,然后就把这一切交付给缘分。我脱档了很久,最后一个月开始猛挂档,猛加速,最终还是侥幸逃过一劫,幸运地考上了重点高中。后来她好像发现了千纸鹤里的秘密,只是那时缘分似乎已经走远了。后来虽然也经常联系,只是少缺了以前的那种该有的羞涩,见面时也不是那么尴尬了。我才发现,如果一切变得顺理成章,总有一些东西变得无法挽回。这就是痛苦虽然痛苦,但却总是刻骨铭心。我前两天在草稿纸上看到自己曾经写过的一句话,“爱上你是一种流泪的幸福”。我不知道当时是出于何种心境,可我隐约记得,自己曾经也为失败哭过吧?不是因为失去,毕竟从未得到过。
今日回首望来,感慨万千。初恋毕竟打开了我小小的心扉。也因为初恋,我使我的青春丰富诱人。不是坐在教室埋头苦干,也不是待在网吧熬夜通宵。我做过优秀的事,也做过不羁的事,哭过,也笑过,这已经很值了。如果不是因为那段经历,想必今日做事,作诗都没有那般认真,甚至和大多数“呆子”一样见到人都想躲。我从初恋中学会了珍惜,更是学会了责任。让我对今后的爱情更加坚定,对深爱的人更加执着。因为记得,所以铭记。如果有一段时光可以选择不放弃,我选择初恋。
2015.6.10
写作背景:读周作人的《初恋》而有所感怀。特作此作祭奠失去的青春,铺垫如今的爱情。
如果可以选择不放弃,我选择小憩下午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