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男女的两性关系,我推想是由最原始的杂交时代,逐渐演化到男女婚配时代,然后才到现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时代。
其实不论古今中外,人类自有婚配制度以来,不管有没有婚姻法的约束,除了皇帝、权贵、富豪、以及一些回教国家之外,大多数的人,都是采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行为。由此可见,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虽然它也有很多的缺点,但它还是有它存在的普世价值。
现今一般人都认为,男女之间,先是有了爱情,然后才走进婚姻的殿堂,所以很多人常把爱情与婚姻混为一谈;因此有时候,爱情常与婚姻被绑在一起,而扭曲了大众对爱情和婚姻真谛的认知。其实我认为这绝对是两码子事。
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当男女双方产生爱情的时候,那是双方一种奇妙甜蜜的感觉,它应该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只是想要完完全全的占有对方、奉献给对方。所以我认为真正的爱情,是不一定要以婚姻为归宿!真正的婚姻,其中也不一定要包含爱情!
就像我们中国古代传统的婚姻制度,婚前两人完全不认识,仅凭父毋之命,媒妁之言而结合,当然不会有爱情存在,即使有;也应该是婚后才建立起来的。其实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只因为到了结婚的年龄,为了要结婚而结婚,那管什么爱情不爱情!
现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可以说是人类的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孕育着人人喜爱的自由恋爱!因此很多人就认为;婚姻中一定要有爱情存在,其实这并非必然;因为有些人谈恋爱目的,并不一定会要结婚;如所谓红粉知己,青山之交;有些人结婚,根本就无所谓有没有爱情的存在,他们只是为了要结婚而结婚;尤其还有些人,是在利用结婚,来达到某种特定的目的;如为了办绿卡,或为了金钱交易。
从正面的立埸来看,现今的婚姻,法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的创立,其实质的意义,最主要的目的,乃是为了要建构一个分工合作,共存共荣的合谐社会;而这样的一个社会,必须要有许多健全温暖的家庭,作为基础,来支持它;这样才能对养育民族的幼苗,提供一个安全和舒适的环境,让他们得以成长。因此很多现代文明先进国家,都有所谓"婚姻法"的创制,严格地规范了男女双方在结婚后的权利与义务。如果要合要离,都得依法行事!其次,婚姻制度的建立,也符合优生学的观念,由于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利,又有法律的限制,因此它至少可以大幅度的降低因近亲通婚所生出的畸形儿。
当我们谈到婚姻时,凡是结过婚的人,每一个人应该都有他自己的一套宝贵经验,而且是"如人饮水,冷暧自知",各人有各自不同的酸甜苦辣。但对于一些名人,尤其是哲学家或教育家,我们通常都很好奇,他们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据说名满天下的三位学者:罗素、杜威、胡适,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也都曾经有小三出现,他们对这小三的看法又是如何?这小三的出现,是否就是天下男人的劣根性?
罗素出身英国贵族,他独立特行,在22岁时,完全不顾家人的反对,与一位美国女子结婚。婚后不久,他就宣称勃拉克是他公开的情妇,另外他还有一位秘密的情妇,未曾公开。
勃拉克是一位知名作家,她在1927年,曾经出版过一本书:"快乐的权利",她认为;人们寻欢作乐,是人类的本性,被异性吸引也是很自然的事,但由于宗教或某些道德上的原因,常常使得我们的性爱受到抑压,因而造成个人具有各种暴力的倾向!因此她呼吁人们;应该要从基督教的禁欲教条中解放出来。
罗素在1929年,他也出版过一本书:"婚姻与道德",他认为;原始人类不知道婴儿和性交的关连,因此而有母系社会的存在;明白以后,保护和养育小孩的责任,便落在个别的父母亲身上!但由于文明的进步,为确保孩子是同一个父亲的,便严格要求女子守节,于是发展出一套所谓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施行迄今!
但他还认为;爱情应该是轻松自然,并且不受任何约束的!如果把性爱限制只在婚姻内发生,那简直是不人道;又年轻人的性经验,应该是愈多愈好,而婚姻制度完全只是在为了养儿育女,所以夫妇之间的婚外情,应该要彼此谅解才对!所以小三的存在,应该是理所当然!
他又说;任何理想婚姻,都必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人们应正确地对待性道德,充分宣扬爱的自由。恰当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适当承认婚外情;他对婚姻的基本态度是重本能、轻理性;重自由、轻现实;重情爱、轻责任……等等,但他的这些婚姻观,却引起了人们不少的争论!
胡适的博士论文指导者;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杜威博士,他是一个循规蹈距的老实人,但1917年,一位来自波兰的女士,到他办公室申请工作,他爱上了她,并且为她写下了很多情诗,后来,他发现自己不应该这样做,于是他要回了那些情诗,并将它们扔进拉圾筒里,但却被他的一位学生捡回,杜威逝世以后,才被发表;所以我们今天才知道杜威博士,也有过一段不为人知的恋情。
胡适一直被奉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早年胡适,还没有出国之前,他认为;婚姻应该听父母之命,让父母作主,因为究竟父母阅世较深。出国以后,他改变了对婚姻的看法,这时他主张"自由恋爱",但实际上他所指;仅只是婚姻的自主权而已。后来胡适也曾经在他的日记中写出,他不同意罗素某些角度对婚姻的看法,并且认为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
但胡适的这一生中,爱情坎坷,他跟韦廉斯有过初恋,跟陈衡哲有过爱恋,和陆小曼有过暗恋,而他真正爱恋的,应该是曹诚英,当时他们爱得披肝沥胆,刻骨铭心,但却因胡君有妇,在那个思想保守年代,他们的爱情,当然难有善果。
胡适与曹诚英相恋,一度曹诚英因别人毁谤她,气得要上峨眉山做尼姑。这件事,在胡适1940年2月25日日记中,有明确记载:
吴健雄女士(按:吴健雄是胡适的学生,曹诚英的同学和朋友)来说:友人传来消息,珮声(即曹诚英)到峨眉山去做尼姑了。这话使人伤感。珮声去年旧历七夕寄一诗云:
孤啼孤啼,
倩君西去,
为我殷勤传意。
道她未病呻吟,
没半点生存活计。
忘名忘利,
弃家弃职,
来到峨眉佛地。
慈悲菩萨有心留,
却又被恩情牵系。
胡适于是托吴健雄带一封信给曹诚英,并附上300美金。
若还与她相见时,
道过真传示;
不是不修书,
不是无才思,
绕清江,
买不得,
天样纸!
多么凄艳的情诗,多么令人感叹心酸!
今天,由于科技的进步,电脑网路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接,真是方便得不得了。尤其是网路上的虚拟征婚征友网页,给一些陌生男女,提供了很多认识的机会,让他们互相交往;如果发展正常,最后彼此能进入婚姻殿堂,那是值得祝贺的;但大多数的情形,这里却好像是一个制造婚外情或破坏美满家家庭的"圣地"!像大多数的人,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而已。
目前人类世界,由于性的开放,情欲有泛滥成灾的趋势,近几十年来,有很多国家的离婚率愈来愈高,包二奶,养小三,玩女人的风气越来越盛,单亲家庭,比比皆是,真的是世风日下吗?这种现象,不就是说明;现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根本维系不了正常的婚姻关系吗?
在我个人看来,长此以往,与其大家常常这样偷偷摸摸,发展婚外情,我想;我们不如从根本着手,改良我们行之己久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让它透明化!
聪明的你,你的看法又如何?如果要改,要如何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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