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枪击案挪开目光,换个角度审视整个事件来龙去脉,悬在人们心头的疑云并未完全消散。虽枪声渐远,斯人已去,但思考还在继续。一次正当履行职务行为,人们缘何首先想到上访?
此前,舆论纷纷指向违法“截访”。虽然调查结论与上访无关,但反思一下某些地方的信访工作,还是大有必要——
“包户到人”,人为制造对立情绪。一些地方上访事件频发,不是认真解决上访人合理诉求,耐心做好劝导工作,而是实行“承包责任制”,由一名或几名干部承包一个上访人,确保其不上访。一旦上访,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害怕担责任,便“死看死守”,上访人失去了人身自由。
“包户到人”责任制,使上访人对干部失去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少由单一上访反映问题、解决诉求,变为故意制造麻烦,刁难政府,使“小访”变成“大访”,由上访演化为“闹访”,从“文访”升级至“武访”,原本地方政府就能解决的问题,发展为公安机关强行介入。
“截访”“重点人”,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一些“上访大县”,称那些常上访、好上访、领头上访的人为“上访专业户”,将其列为“重点人”管理,限制外出。还在客运站、火车站、交通要道设人拦截。一经发现,立马扣留,“武装”押回。
违法“截访”,造成许多“冤假错案”,不少走亲戚、做生意、旅游的“重点人”,被当成上访人,采取强制措施。公民的合法权益被无情剥夺,认为有辱人格、尊严,继而矛盾升级,个别人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生发暴力事件。
随意抓人,乱定罪名,引起上访人强烈反抗。一些地方官员,动不动就以“冲击”、“围攻”等给上访人定罪名。农民到县政府上访,就是“围攻”县政府;县里开党代会,就视为冲击党代会;开人代会,就视为冲击人代会;开政协会,就视为冲击政协会……甚至“无事家中坐,‘罪’从天上来”。
有一年,上面召开维稳会议,要求“两节”(元旦、春节)期间,认真做好稳定工作。某县为避免此间有人上访,经分析排查,元旦前,把11个自认为可能上访的“重点人”收容起来,过了春节才放。被抓人员质问:“为什么抓我们?我们犯了什么法?”看守所长说:“信访办送来的,你们去问他们。”当知道自己被怀疑可能上访被抓时,极为不满,原本没打算上访,此事反倒诱发了上访。11人集体上访告状,直至县政府补偿给每人6到8千元才了事。
把“秦香莲”的案子转给了“陈世美”,上访人失去信心。某县有一批退伍军人,按政策应予以安置,但指标被单位领导“卖”了。他们多次上访无果,告到了北京,北京把案子转给省里,责令尽快查处。他们找到省里,省里说,你们所属市为副省级,我们无权办案,材料已转给该市某领导,你们去找他。事发时,此君正在当地任主要领导,难逃其责,这等于把“秦香莲”的案子转给了“陈世美”。上访人认为解决问题无望,丧失信心,产生极端情绪。
庆安枪案启示我们,一些地方信访工作弊端多多,急需改革。
顶
谢。
切中时弊。
若站在分析法律漏洞角度入手会更好些,特别是对民众无理取闹处理遏制一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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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农村,我们百姓早已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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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皇时上访享受官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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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由此揭示了一个很现实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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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端 现实的无奈 百姓的苦不堪言 有冤无处诉
应当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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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共同努力,为百姓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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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百姓问题无小事。
很深刻。
谢谢。
此文把许多上访弊端都揭露出来了。
此文深刻揭示了一个非常值得各级领导尤其是高级领导引起重视的严重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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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得非常好,这是我们共同心愿,都为百姓鼓与呼。
我也曾在黑龙江生活工作多年,与庆安相邻,现也常去哈尔滨,同样的水土会让
海内存知己,他乡有故知。
真实,简直身临其境。希望常看到这样的杂文。
欢迎来访,谢谢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