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带稀饭在广场玩儿的时候,碰到了 初中语文老师老何,嗯,老何,我简直不能明白为什么会下意识地称他为老何,按说我们绝没有这样的交情,而他至多比我大十岁,并不显老,甚至比印象中更显翩翩。当然,我并没有恋师情结,实际上,在我的整个青春期,我都对男女之情相当无感,即使我看了n本琼瑶和席绢小说。打招呼的时候,老何似乎没有认出我,对他而言,我只是众多学生中的一员,即便曾经让他怎样头疼,可是隔了时间的长河,也终于忘却了。可是看到老何的那一刹那,我却清晰地知道自己并没有忘记他,呵,就是他呵,我日记里的假想敌,我叛逆期的反抗对象。其实现在想来,老何对我这个“优等生”相当好,但是处在叛逆期的敏感少女似乎完全不能理解大人的善意,对他每一次的安排,我都表现出激烈的对抗,似乎他就是暴政和强权,而我手举小红旗,誓要和敌人斗争到底,斗争的结果可想而知,初三时成绩下滑,需要复读一年。可悲的是,复读时,我在家人安排下,仍被分在老何的班级,这让我更加愤怒,于是新一轮的斗争开始继续,时至今日,我已经不能记起我干了什么出格的事,可我却记得老何撕过我的试卷,踹过我的宿舍。回忆起这些,我并未耿耿,反而充满了对老何的歉意。十多年前,我记得老何问我以后要做什么,我冷傲地表示要做一名正直的记者,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带着各自的孩子,如此温情脉脉的相遇,然后客套的寒暄。
因为各自带着小孩子,我们并没有过多的交谈,但是离开的时候,我有记得礼貌的走到他面前说一声,何老师,我们先走了。他客套得答,嗯,好,好,有空家里来玩。我背转身,心里说一声,再见,老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