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建党以来,研究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重要历史课题,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因此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但是经历十多年的发展,党员逐渐放松了“三个代表”主线,偏离自身责任,党内逐渐出现代表自身利益的现象,腐败气氛滋生,党风廉政建设已徒有其表。
我们党要快速发展,必先扎实自身根基。党的十七大指出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党内缺少党风廉政制度落实,少了党风廉政责任担当,导致党的根基动摇,在基于发展的过程中,腐败问题越发凸显。此次对山西省官场的整饬中就有4名省委常委、1名人大副主任、1名政协副主席、1名政府副省长,连续两任太原市委书记、两任运城市委书记接连落马。省部级尚如此,麾下“苍蝇”则更甚。
此次对山西的整饬也表明,中共中央对党内腐败现象已不能容忍,党员干部务必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领导,对身边腐败保持零容忍度。党委领导干部不仅对地方有领导作用,更应该有对党的担当。要葆党内党风纯正,党风廉政建设是必经的有效途径,党风廉政实施这些年,却一直不能落到实处,追根究底还是领导干部权利为己所用,没有认清责任担当。
权利代表责任,责任代表担当。各级党委领导务必加强认识,提高政治意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建设和督体系建设的同步发展是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二者必须同部署、同落实,监督体系一旦失去党的领导,效果事倍功半。只有坚定不移的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发挥党委权力,主抓党风廉政建设,才能肃清腐败氛围;也只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人,团结在以党委“一把手”为责任主体的党委班子周围,才能奠定党风廉政建设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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