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未浓
近年来,“程序”一词使用频率很高,如组织程序、法律程序、审批程序、程序违法等。
程序是制度为某事物进行处理时所规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工作要件,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是一种平等的公正秩序、公开的阳光政务、腐败的监督机制。
忽略程序,就破坏了制度;缺少程序,形式要件不足,行为就要出轨;违反程序,省略、颠倒行政步骤,就是程序违法。
有两则新闻,让人看了不由想到“程序”问题:
李宇锋毕业一年多没找到工作,任兴宁市民政局副局长的父亲李思中很着急,写了个申请,希望上级领导给予照顾,解决儿子就业问题。不久,市民政局发出招聘启事,规定了招聘条件及办法,只有面试,没有笔试。有十几个符合条件的应试。最终,市民政局只录用了李宇锋一人。李宇锋上班后,被安排到该局优抚股,后升任副股长。有人提出质疑,该局负责人回答:此次招聘,符合程序。
如此程序,其实是为特定候选人量身定制招聘条件及职位,让其他人来“陪绑”,最终达到关系人成功受聘的目的。李宇锋毕业于星海音乐学院乐器工艺专业,据本人讲:“现在干的和学的专业基本没关系。”专业与职位都不符,还何谈“符合程序”?
本溪市通过“双推双考”,选拔共青团本溪市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最终产生的人选,1名团市委书记和2名副书记皆为相关领导干部子女。此事一经披露,立即引起舆论哗然和多方质疑。相关负责人出面解释说:此次选拔,程序合法。
后经本溪市委研究认为,在这次选拔的4名团干部中,有个别人不具备规定的任职资格,且选拔决定环节也存在违反干部任用回避制度等问题,此次“双推双考”选拔结果无效。
在“逢进必考”的大趋势下,招聘、录用、选拔,必须严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但有些招聘、录用、选拔,看似按程序运作,按规定出牌,暗地里却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忽略法定程序,权力就会趁虚而入,长官意志就占上风,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就会随之而来,公平正义就要变味,最终吃亏的是老百姓。
招聘、录用、选拔,严格履行程序后,腐败似乎不敢明目张胆了,纷纷转入“地下”,有的打着“改革”旗号,有的挂着“破格”幌子,有的举着“需要”牌子,随意包装程序,滥用权力,制造由头,掩饰腐败,给任人唯亲、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留下了空子——招聘人数不够,找人凑;官员孩子当领导,早定好。
“程序”问题,赤裸裸地践踏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亵渎了严肃的人事制度,给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和社会风气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当其泛滥到一定程度时,社会公正将元气大伤。
程序腐败与其他腐败不同,有很大隐蔽性,让人难以察觉,即便察觉也很难找到反对理由,因为人家一切都按程序来设计运作,给腐败涂上了保护色、穿上了迷彩服,看上去完全合理合法。但人们的质疑却无法消除,难怪一有“身份不明”的年轻人升官,就有人猜测:“他爹是谁?”
形式代替不了内容,程序代替不了素质,意图代替不了事实,个人需要代替不了工作需要,领导赏识代替不了群众公认,人选人代替不了制度选人,长官意志代替不了德才标准。
“符合程序”绝不是公正公平的全部,也并非没有问题,有些腐败就在其中。
程序,走形式也。
说得对。
有些程序使违规有了合理性。
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