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种奇怪的动物。感性总是占主导地位的。
很多东西,拿在手中,掖在被里,便又总会觉得它并不够好,没有达到自己的理想要求。
这种思想一旦孕育了,便自能像雨后之春笋,出生之婴儿,迅速成长,最终的结果页只能是无论怎么看它就怎么觉得它不顺。这样子,再接下来,便到了抛弃之时。闭上双眼,弃之如草芥。
没有了,久了,便心生怀念。
乍一瞥,它的面貌也并非如此可恶,甚至更觉得带了几分可爱,多了几分迷人的色彩。
只是,早日被那偏见的恶魔挡住了的双眼,惊人新将它抛弃掉。如今便是后悔也无济于事。
就算极力补救也未尝能回到从前。不然怎会有破镜难重原一词呢。这大概和破碎的玻璃就算经修补也失去了它最初的美感的道理相似罢。
这便是人性吧。倘若总能理智,总能不做后悔之事,选择总是正确无误的,那便不是人了,该是神了罢。
只有经历过这种患得患失,痛失心爱,悔青肠子的滋味,也才能在今后慎重行事,不冒冒失失。觉得一种东西,一个人不好,看它不顺眼,便不顾后果将它扔掉。
只是,人多数是感性的,感性多数是占人的主导地位的,谁又能保证下次便会不出意外,理性权衡利弊得失,慎重做出选择呢?
世事总是难预料的,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我们只能想忠诚于主任的狗般忠实于我们的心。
过去的便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