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入冬天的沉默了的平顶山,这里,风裹挟着落叶而来。天和地,看起来,都是冷峻而严酷的。而此时,那些刺过耳畔的呼啸的风声和卷落的飘飞的黄叶,就在这冰冷的天和地的中央打转,飘舞。
如果不是惧怕寒冷,我想我一定会驻足,观看一场盛大的惨烈的回归,体味最后荒凉的新陈代谢。那些身着黄衣的女子,想必,也是用尽最后一丝气力,追着风的尾巴,跳着生命最后的圆舞曲。那舞姿太美,罢了,我定不忍看。
极不情愿的伸出手,捋顺吹乱的头发,然后自我欣赏地看手上的蔻丹,是极浓烈的红色,在惨淡的冬日的阳下,它们竟奇异地光鲜。倏忽,就觉得温暖起来。偷偷抿了抿嘴角,当初本不愿去涂,在朋友的怂恿下极放肆张扬地选择了红色。后知后觉,这颜色鲜艳的有如血液,那光彩流转,定会让我即将冻结凝固的冬之血脉悄然跃动。
我是顶不爱冬天的,尤其是在这个远离家乡,并且狂风阴雨却不见飘雪的中原的城。于是我甘心把自己裹在厚实的棉衣里,甘心守着热气腾腾的饭菜满足自己的吃和胃。这样,大概更有安全感吧。一个飘在异处的人,无论如何,不能叫自己看起来过于单薄。
但我又极其矛盾的推翻我的理论,我本不是单薄的人,爱说,爱笑,喜欢色彩鲜亮的出场,配不上文艺青年忧郁且深邃的气质,所以每个冬天,我都能从一点星光里取出满世界的暖,然后没心没肺地安然度过。我喜欢三毛的理论,我笑,便面如春花,定能感动世人,任他是谁。
就像这个小小的城,我曾用文字,讥讽过它夏的热,冬的冷,一年四季刮不完的大风,笑过这里蹩脚而生涩难懂的方言,也诟病过这里灰蒙蒙的天和孱弱的土地。
可是周末下午,我依旧坐着公交,默默记下每一条路线,每一个站牌;我会努力记下这个城市沿途的风景,抑或建筑的风格;逛遍市区的大街小巷,寻找地道的吃食;去博物馆,观看这座城的宣传片,也翻看市志,从春秋,直到如今……
和朋友踏着雪地靴,搓着双手等转炉的红薯,剥皮啃下一口,摇摇头说,没我们那里好吃。恰逢妈妈打过电话来,我出口问:“你们那里冷吗?”惊觉,我已经混淆了这里和那里的概念。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然混淆了这些概念呢?我按着太阳穴,想不出个缘由。我大概是忘了我是在什么时候听得懂曾经蹩脚的河南方言,忘了是在什么时候开口说出第一句流利且地道的河南话,忘了什么时候挽起袖子,尝了第一勺北舞渡的胡辣汤……
从此,我将于这个城市产生联系,极其微妙的,隐匿而又强密切的联系。我是跋山涉水的种子,被炎黄曾经存在过的土地接纳,于是,我便在成长中吸取这土地的养分,呼吸着天地的精华,准备着破土。
也许终有一天,我仍会跋山涉水而去,在另一个地方扎下跟来。可是我身体中流动的血液仍会告诉我,我在一个城市中,存在过。存在过,一个我不爱的,我爱的城市里。
这个城市有夏的热,冬的冷,一年四季刮不完的大风,有生涩的方言,有灰暗的天和孱弱的地。可是我依然爱她,爱68路晃荡的魅紫身影,爱我曾经迷过路的大街小巷,爱孱弱的土地上走过的,路过的,每一个人。
爱这个城市荒芜的冬天里,仰脸去看阳光下十指蔻丹的自己。
悄悄走进冬天的风里,我身后,是大片的落叶,簌簌的声响里,我想起池莉一句:热也好,冷也好,活着就好。
于是,整个冬天的城市,在我的蔻丹里,熠熠生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