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放假在家又看见他了,他始终是那个超凡脱俗的样子,我,我们几个孩子都是看着他,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于是,我决心作一篇传,关于他的传……
他,姓李,真名无从得知,因为这不重要。伴随他的是一个外号:“没耳朵”,人们一直叫一直叫,他的名字便被遗忘了。他的外号缘于他天生残疾,他的右耳先天性的畸形,很小,与左耳极不对称,后来,外号不知被那个叫起,直至叫响。他的身份是流浪汉,常年在我们四邻的村子游荡,在我们那一带,他是很出名的。
他的形象,打我幼时起,就一直犀利无比,引领时代潮流。一米八几的大个子,灰白相间的头发如鸟巢般盘踞在头顶,嘴边的胡子有四五厘米长,像一把毛刷。身上的衣服,总是不能用正常颜色比拟的。烂烂的西装,还有七分裤。他的形象,总是让幼时在街边玩耍的我们恐惧万分。正因为如此,在四邻村子,他成了一面教材,家长教育孩子的教材。例如,孩子淘气了或者嚎啕大哭了,妈妈就说,没耳朵来啦,没耳朵会把你带走的。然后,孩子会很快乖乖的止住哭声,不敢再淘气。我就经历过。不知道他自己是否知情,我们的童年里,他一直扮演着童话里大灰狼的角色……
我记忆里。 他时常游荡,看见某一家的门没关好,他会溜进去,拿上几个馒头或别的什么吃的,然后扬长而去。即便被发现,也没人跟他计较,打他?这么个人,没法打。找他赔?他又有什么能赔你呢?我见过他好多次这样……
大了,我从别人的口中慢慢了解到,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人。他的年纪,跟我们的父亲一辈。他年轻时很勤奋,外出打工,80年代,在山村,人们的衣着单调陈旧时,他早早穿起西装。那个时候,甚至有人羡慕他的衣着。而后,因为残疾的原因,他的婚事一直没有着落,人家都是嫌弃。慢慢,他打了光棍,失了信心,变得好吃懒做,成了一个只顾肚子的流浪汉……他不是坏人,除了偷偷拿人家吃的,他没干过坏事。
十一回家,我见到了他。家里在路边盖房,干活时,他正好打路边经过。形象基本没变,头上多了一顶小洋帽,看样子,以前可能是白色。肩上背了一包,黑色,发亮。脚上是一双磨得没底的拖鞋,初秋的天,也不知道冷。他步伐还算稳健,估计饭是吃饱了。他迈着大步,从我们一伙人的眼前经过,丝毫不在乎别人的视线。他走过时,正好是傍晚,夕阳西下,我看见,他的影子被拖得老长。当时,忽然有一种感觉,他,正活在一个,只属于自己的幸福世界里。外围现实的一切,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那样的世界里,他可以自己看夕阳,没人陪,不需人陪。没有谁可以了解他幸福的细节,他的国度,没人可进,他也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