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有一个民族,当一个男孩,看上一个女孩时,会去找那个女孩,去牵她的手,如果女孩不拒绝,就可以把她领回家,以为终身的契约。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人类自古的夙愿。
古往今来,对一件事物或是一种行为有多少赞美,往往意味着其中蕴含百倍的辛酸,美丽的事物,原本就像水一样,静止着,就干涸了,流动着,便流走了。
小时候,喜欢是一颗糖果,我悄悄地给你,转身当着小伙伴,便装作不屑一顾
初中时,喜欢是一本杂志,我悄悄地给你,在折页的那个角落,有我最想对你说的话
高中时,喜欢是一首诗,我高声喊出来,却只在乎你有没有听到
大学时,喜欢忽然升华为一个称为爱情的果果,但我却只想说,我喜欢你!
我总觉得,喜欢比爱纯粹,,比爱更符合绝对的道德准则,它如此纯粹,带给我,如浩瀚星空一般的感动。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我在牢里慢慢变老,还给你看我幸福的笑”
当我们走进社会,喜欢和爱情忽然变成了两个对立的词儿,或许是因为我喜欢你时,我只希望你好好地,,可是,我爱你,我想和你在一起,意味着,我不想你和他人在一起。
前两天,某好友的QQ签名忽然改成了:“孔雀开屏,自作多情”,
下面有跟帖回复:“怎么了?”
作为一个资深的舆论八卦从业者,我自不甘示弱,紧跟着回复:“谁?”
我想知道的是行为的客体,我本以为,他会回复:“你不认识”,“不告诉你”之类, 没想到他回答的比我想象的坦诚:“很多人,包括我自己”。
我忽然觉得,虽不承认,确实如此,于是回复:“真是这样,包括我!”
两情相悦即幸福,如此简单,如此难。他爱她,她爱他,他爱她,她爱他,缤繁的世界,无数的点线,构成了纠结的人生。人就是这样,没有什么,想要什么,有什么,不珍惜什么,失去什么,才明白什么,明白什么,也挽回不了什么。
当我们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她诸般美好,看她写的所有日志,关注她所有的签名,有时候还会默默把痕迹清掉。仿佛她的一言一行都与自己相关,哪怕她说的只是李四,张三。
有时候,我们也会尴尬,我们说开玩笑的,事实上,正如弗洛伊德所说,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
感情,是一件强求不得的事物,因为它源自人心,它是一剂毒药,有时候,明明知道没有结果,还是想拥有,久一点,再久一点;即使有强烈的心理预期,当事实来临,也难免心绪纷杂。感情是一种情绪,每个人都是情绪化的,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谁更善于掩饰。
有时候,我们就像迷途的羔羊,越陷越深,越走越远,每每想回头,却想,我已付出这么多?怎能回头?就像很多人明明知道彼此不合适,却还要结合一样,因为付出太多,没有个结果,怎能甘心?心理学上,这叫承诺升级。
很喜欢《千与千寻》的一句台词,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会有人始终陪着你走完全程,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得,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张小娴说:“我只爱爱我的人,他爱你,什么都容易,他会来感动你,他不爱你,你多努力去感动他,也是徒劳。我爱不起不爱我的人,我的青春也爱不起,我的微笑,我的眼泪,我的深情,我年轻的日子,只为我爱,也爱我的那个人挥掷。”可是,谁能做到?谁没有爱过不爱自己的人,又何止一次?
其实,孔雀开屏,自作多情,有什么大不了?
曾经有一个女孩,愿意为我去死,如果你再缠着我,我就去死;
曾经有一个女孩,愿意与我同生共死,再不还我钱,我就跟你拼命;
曾经有一个女孩,与我相约来生,想追我?下辈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