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从天幕上笼罩下来,虽不是很大,却让人觉得很伤感。头发上全是细小的雨滴,从超市门口路过的时候,看到自己落在地窗中的影子,像是白发苍苍的老奶奶,一瞬间就笑了……
白色的水泥地上一条长长的刹车痕迹、雨、绿色的树、头发凌乱地我,感觉像一支精美的MV。
以前的我很害怕听到苍老这个词语,从初中我就害怕听。其实仔细想想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头脑中时不应该有苍老这个词的,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想的是怎么才好玩,还有那永远考不完的试吧。
那个时候我和轩在一起,我生活全部的重量都在他身上。因为他对我而言是,他是一个长者,他教我所有的东西,也纵容我所有的事情。我可以在不想上课的时候就睡觉,趴在木桌课桌上晒太阳,鼻翼间萦绕有木头香味。我总是很沉地睡过去,因为我知道轩有笔记,我只要说说就可以借到。
十五岁的那个夏天,我和轩曾经就讨论过苍老的问题,我说我这个人,肯定是会很早就苍老的,在所有人都还在挥霍自己的青春的时候,我就已经站成一种模糊而氤氲的姿势了,如同夕阳一样,一点一点喷薄成最后的苍凉色泽,然后慢慢暗淡下去。
记得当我说这番话的时候,是和轩坐在我家乡那所中学对面的小山坡上。(那可是一大风景点。那里叫“情侣坡”,每逢星期六和星期天,就会有情侣坐在那草坪上,看或蓝或阴的天,脸上是幸福的笑)我们坐在那的草坪上喝着可乐。我平时都是用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来严肃的生活,而很少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所以说完我就笑了,然后继续痞子般的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就是上帝,看我笑得多灿烂。
轩没有转过头来看我,只是淡淡地笑了,他总是这个样子,似乎永远都很平静,无论是一朵花在他面前绽放,还是一座城市在他面前倾覆。
他说,我就不会,我是个永远都不会苍老的人。话音刚落,轩就温柔的伸过手来抚摸我的头发,像在抚摸一个孩子。
他依旧是那么平静。
当我十七岁,已经学会了留着长而凌乱地头发,学会了打耳洞,学会了很牵强的笑,学会了怎么逗朋友开心;学会了对喜欢的人微笑,对不喜欢的人也微笑的时候,已经在深圳这个光怪陆离的城市生活了。
而轩依然是哪个样子——白色的衬衣,黑色的牛仔裤,清爽的头发,清澈的眼睛,笑起来依旧如同15岁一样,对自己喜欢的人说着很多的话,对自己不喜欢的人面无表情。依旧在四川。
我曾写过一段话,“我总是不厌其烦的回头张望,伫足,然后时光忍下我轰轰烈烈的朝前奔跑。”
其实我写错了,事实上是时间的洪流无情的席卷而至,把我带走了。时光带着我一路流淌,冲刷,流过了四季,冲过山河,然后带我穿过了明媚的风和忧愁的雨。而轩却一直留在我的十七岁,一直站在我十七岁的回忆里,一直站在我十七岁的思念里。后来站成了一颗樱花树,树上开满了樱花,樱花却一直飘零……
雨,越下越大了。静静的坐在窗边,听着雨水奏出的音乐,嘀嗒嘀嗒嘀嗒……突然想起了我在初三唱的一首歌,歌里唱“下起雨,是天为谁哭了?谁为谁哭了?”。雨越来越大,对轩也愈加思念,想起他曾对我说:总有一天,我要背起行囊,和你一起出发,陪着你去看没有看过的山,走没有走过的水,挥霍没有挥霍完的青春,纪念永远无法纪念的纪念。
于是我就相信了,如同相信了一个神话,而神话最让人膜拜的地方,就在于它的不可信。我在深圳这个城市,这里没有草长莺飞的传说,它永远花在现实里面,快速的鼓点,匆忙的身影,虚假的笑容,而我正在被同化,这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啊,于是我对着上苍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泪水里面是座小小的墓,埋葬了我过往的十七年,我的笑容,我的一去不在回来的那个十五岁的夏日。那些被我们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事情,却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中,被我们忘记了。唯独那颗在我记忆里面一直飘零的樱花树。在明媚的阳光里,却依旧不停地飘零、伤逝。
郭敬明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