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art1
在大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孩子;在孩子的眼里,我是一个大人;在父母的眼里,我是一个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人情有多薄而又自命不凡的傻闺女;在同龄人的眼里,我是一个略带几分姿色却从来不肯卖弄的好姑娘。而在他的眼里,我是一个倾城倾国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公主,他就是陈风。
在这个世界上,陈风是最爱我的人,他爱我胜过爱他自己的生命。为什么我的语气这么肯定,因为一次我们两个躲在教室里分吃巧克力时,在他的巧克力已经吃光了而我的手掌里面还有三颗的时候,陈风一把把我手中的巧克力抢了过去全部含到了嘴巴里。然后他大义凛然的对我说到,我怕你撑死了,让我替你承受痛苦吧,我死得其所。眼睁睁看着陈风把我的那一份全部消灭殆尽,我用毕生积攒的全部力气掐住他的脖子说到,你怎么还没死?陈风傻傻的冲我一笑,口齿留香的对我说,我还想多替你分担几回痛苦呢。
当然,这是一个不够刻骨铭心风花雪月的例子,不过在我和陈风第一次出去约会的时候,他为了保护我差点儿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过马路的时候我总是养不成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习惯,所以每一次都是陈风牢牢地攥着我的小手、我死死的靠在他的身边。但就是这样我依旧没能摆脱被汽车光顾的霉运。在不知哪个方向驶过来的一台汽车险些撞到我时,陈风的手臂很有力的把我推了出去,然后我看到他应声倒地,鲜血横流。他的表情安静中带着肃杀,他的眼神绝望中带着不舍,他的手指颤抖而又无力,他的身体被鲜血冷却了温度。我哭喊着向他跑去,我拼命地呼唤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直到我喊不动了,他也已经听不见……
Part2
我和陈风是在大二的时候认识的,上天为我们安排的最初的邂逅是很不罗曼蒂克的。我在晚自习上画画儿,画的是我自己,我可爱画我自己了,而且我觉得我把自己画得很可爱。就这样,一个高高瘦瘦穿着凡客帆布鞋、美邦牛仔裤、貌似山寨版t恤的长头发男生毫无预兆的坐在了我的旁边。
我本来打算不留情面的对他说,对不起,这里有人了。但是还没等我开口,这个男生就用惊讶而又欣赏的表情看着我的画作赞不绝口的说道,这是你画的吗,你画工很好哎。听到这句溢美之词后我决定更改我驱逐他的诏书,换了一种谦虚到近乎自卑的口气害羞着对他说,哪有啊,随便涂鸦的。我想如果当时我拿过镜子来照一下自己的话,我的脸肯定比喝了干红葡萄酒还要红。这个男生笑嘻嘻的回答我道,真的很好啊,就是画里的人物有点儿丑。我说什么,你算老几,敢评价我的作品,而且还是差评,你知道吗,我这是自画像,你看我丑吗?我这样毫无保留的追问着他,如果他不把刚才的话重新收回到肚子里加工再造的话,我一定要他好看,要他灰头土脸的亲口说出我长得好看,哼。
他忙不迭的对我说对不起,表情十分诚恳好像在面对着耶稣基督做忏悔。看着他回头是岸大彻大悟醍醐灌顶我也就就此罢手不做计较了。我表现得无所谓的说道,没关系了,反正大家都这么说我,习惯了。他语无伦次的对我小声说,其实你很漂亮的,我叫陈风,化工三班,你呢。泡妞儿的惯用套路,跟我套招你还嫩了点儿,我在心里自鸣得意的笑道。我表情木讷略带几分施舍的语气对他说,我叫孟慧君,广告二班的。
我叫孟慧君,小名叫君君,法号淑女尼姑,因为我到了大二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而大家普遍认为我长得这么漂亮但却迟迟不肯行恋爱这种凡俗之事的终极原因是因为我肯定信佛,所以他们都叫我淑女尼姑。其实这只是他们主观臆造了,我之所以迟迟不肯谈恋爱,是因为在我的心里一直为某一个人预留着一个大大的位置,这个位置大到占满了我心里的每一处角落,让我再也不能容下哪怕一丝一毫的来自他人的关怀或者追求。这个让我醉生梦死几乎快要遁入空门削发明志的男孩子叫做凌世杰,听名字就知道他有多冷酷吧。
Par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