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经过一年的大一生活,我们有所麻痹,且不说专业课的听课效果,很难想象选修课我们的所作所为。
选修课名其曰是选修,其实比必修课的重要性还要大,大学三年,未修满选修课学分五分的学生据说不能毕业,选修课,名符其实的“挂羊头,卖狗肉”。
大二上半学期,我选修文海选粹,在每周四的下午七八节课。真心的不想去啊!在这么冷的天气,躲在被窝里看着韩剧是一件多么快哉的事啊!虽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但又何妨。今天,天气异常的寒冷,上午的课程已经结束,我纠结与宿舍与学校之间。下午四点钟的选修,真是一件头疼的事。我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懒惰的人,不喜欢奔波于路途中,学校与宿舍之间的距离不是很远,但对我来说这无疑也是一个重大的难题。目前,与上课时间还有四个多小时的时间,学校还是宿舍,我迟疑不决。
最后的决定,我还是未曾胜过我的懒惰。我选择呆在了学校,图书馆是最佳选择。图书馆三楼阅览室,是我的自由小空间。游走在图书中,却不知道该看些什么,来来去去,不下几遍,最后目光定格在莫言的一本《会说话的墙》。一本崭新的书,还未有翻阅的痕迹,书的首页是作者的简介,并且附有照片一张。莫言,丝毫不陌生,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写到这,我也心生一些想法。文学,说实话,很不喜欢的词汇,原因是自己心胸狭隘。自己所不能完成的事情,心里就会莫名对它生出厌恶。少年时,说话童年无忌的年代,说过那么多的理想,不记得自己说过自己长大后的理想是一名作家,或许对于写作我从心底就很反感。有些可笑,今天的自己,现在的自己,正在写着厌恶写作的自己,却越来越沉浸在书写的乐趣中。那么多不敢说的话,那么多心情的不快,那么多不敢表达的情感,那么多说不出的悔恨。我喜欢它。
本是选修课老师博学的讲堂,可我却在这里书写着自己的小小乐趣。没有既定的文章内容,只是突发感慨的一一记叙。
舍己救人,老师提到的一个成语。在当今社会下,我几乎忘记了这一词汇的存在。尚不说救人,舍己,我们又有几人能做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一个多么大的罪过。我们怎么可能触犯呢!可悲的人类,总是会为自己的一己之私找任何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