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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让我亏欠一辈子的人

作者:kunhezi
来源:网络 时间:2012-11-12 21:01 阅读:3594次   我要投稿   作品点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嫌黄美秀俗气。她喜欢大红的衣服,几乎每件衣服都是红色,红艳艳的像火烧云一般。她说人到了一定年纪就得穿红色,这样才显得年轻。

黄美秀48岁那年烫染头发,把乌黑的一头直发折腾得跟泡面一般。这并不是她多么喜欢染发,而是“连街上的老太太都去染成黄色了,更何况她是个中年妇女”,所以她也去赶个时髦。我记得她以前是坚决反对我烫染头发的,说显得流里流气,像个小流氓。

其实黄美秀不爱打扮,甚至连用洗面奶都嫌麻烦,冬天的早晨就用温水使劲搓脸,把脸搓得红通通的,像烫过一般。我曾告诉她这样用力洗脸对皮肤不好,她依旧我行我素,说这样会洗得比较干净。黄美秀最在意的是脸颊上大片的黄褐斑,老是边照镜子边明知故问地问我她脸上是不是有很多斑,期待我能说没有,好像我说没有就没有似的。我也摇摇头违心说哪有。某段时间她脸上有些红,并伴有轻微脱皮现象。我开始以为是天气转变皮肤不适应,后来我在某箱子里看到某杂牌祛斑产品后才意识到她是过敏了。皮肤过敏了的黄美秀不再相信任何护肤护肤产品,并严禁我使用。最近一两年她喜欢把我纤细嫩白的手握在她关节粗大的手中细细端详,感叹道:“唉,相差好大啊!”而后又是一句貌似安慰自己的话“相差20多年呢,能不大么。”

黄美秀双腿笔直修长,穿牛仔裤的时候背影看去像个婀娜的少妇。可是她脚不好,脚后跟那里有厚厚的茧,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一个个口子,疼得她直吸气。穿了两三双袜子都起不到保暖作用,一站久了脚就疼。直到后来穿着毛茸茸的靴子才改善。

黄美秀喜欢跳舞,尤其是那种深受大叔大妈们跳的广场舞。每天傍晚六点半准时出门,九点钟回家。回来时候脸上汗津津的,一点都不觉得疲惫,还兴致勃勃地向我展示她新学的舞步。甚至在煮饭的时候,手拿着炒菜的铲子脚迈着舞步,一副走火入魔的样子。这种伴着《最炫民族风》等吵杂音乐的舞蹈让以“小清新文艺女”自居的我倍感厌烦。暑假放假回家,黄美秀得寸进尺地要求我陪她练老人交际舞的“慢三”。说实在的,黄美秀真的没有跳舞的天分,左右不分同手同脚,一个简单的动作都要练上半天,把作为舞伴的我的一点耐性都耗尽了。“你自个练吧,我不想跳了。”也许是察觉我没有兴趣,她也没有勉强,就自个儿琢磨舞步了。

黄美秀在我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扭到腰,后来检查是腰椎骨质增生。虽然吃了药好了很多,可是却不能搬重物了,更不用说像以前一样大扭腰枝跳广场舞了。周末傍晚打电话回家,老爸说她出门散步去了。心里好难过,要是以前能好好地陪她练舞就好了,至少能让她开心。

2010年的春节是黄美秀最倒霉的一段时间,喜庆的红衣服也挡不了那股晦气。在家做饭的时候踩到了正在厨房地板上休息的猫咪尾巴,结果被猫咪恶狠狠照着她的小腿就是一口。刚打完针又踩到,得,继续打针。看着黄美秀泛青的脸,我难过地吸着鼻子责备她,怎么这么不小心。可是有些事情不知你注意了就可以避开的。年初一的时候的,对门在放爆竹,黄美秀在自己的小杂货店里和顾客说笑。结果一个爆竹就炸到杂货店里了。据黄美秀说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觉得眼睛一灼热,接着便是钻心的疼。躺在床上,她嘤嘤地哭着,说如果她瞎了她两个孩子怎么办。我央求老爸送她去医院,爸说现在看病很贵。我冲着他咆哮一声:“难道你想你老婆死么?!”没想到这个六尺男儿竟然把脸埋在膝盖闷闷地哭了。空气变得压抑,每吸一口仿佛都把心压的沉甸甸的。黄美秀说:“你和弟弟准备开学了,上大学又是一笔钱呢,不要浪费钱了。”我觉得嗓子哑哑的,跑去隔壁的药店给她买了点消炎药和眼药水。庆幸的是黄美秀的眼睛两天之后好了,不然我会愧疚一辈子的。而那次在灾难面前父母为钱而无助的样子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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