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角度来说,在取舍的问题上,也有功利的色彩,对老人的任何投资都几乎是没有回报的,付出的所有的资源都是损失,并且这种付出,也只是一种缓解式的推迟,并不能从根本上治愈,而且老人们生命的持续性也是有限的,而对婴儿来说,这种投资则是有期待回报的,一切都在未知中,都是可期待,可回收的。在他们的身上有着无限的可能。所以,即便是选择舍去老人的人,也不是不爱老人,但是爱也是有代价的。
虽然,我是抱持着越是经历沧桑的生命,越是有价值,但是也不可否认越是初生的生命,越是有希望。如果可能的话,最好不要出现这样的一个局面,因为他们之间其实没有轻重之分,都是不可替代的,没有旧生命的逝去,就没有新生命的到来,没有老生命的沧桑的积累,就没有新生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行。
所以讨论来,讨论去,发觉,无论是即将逝去的生命,还是刚刚到来的生命,都是一样的重要,他们同样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所以,也只能说,让生命当去的时候去,当来的时候来。恢复其本来的自然状态,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任其自然发展,我们需要的是努力影响这种状态发生的形式。我们不可能因为生命必然要逝去而放任他的逝去不管,只要生命还存在,我们就必须尊重,尊重生命本身所固有的一切。
再进一步的思考,生命只有存在与失去,而没有长与短。有些人活着,却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却还活着,生命有时候又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我们对于生命的尊重,包括,对老人,孩子,亲人,朋友,陌生人,好人与坏人,与己有关的坏人,与己无关的坏人。而对生命的尊重是最基本的人生态度,因为对生命尊重,我们才会有爱,才会有善,才会有美。对生命的尊重是人性的本源,也是善与恶的一个根本区分。
违反法律,法规,成为罪犯,绝不是说他就是一个恶人,善的目的,恶的方式,到底哪一个才是决定人善与恶的标准,反过来,恶的目的,绝不会有善的方式,即便看起来好像是善,其实是伪善,而善的目的,用善的方式无法实现的时候,才会走向恶的方式的选择。
学会尊重生命,就必须学会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点,适当的环境里把自己当自己,把别人当自己,把别人当别人,把自己当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