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所有校园小说里的好男孩都爱穿白衬衫,然后必会在某一个下午笑得干净,必有一束阳光投到他脸上,就这样走进某一个叛逆或浪荡的女孩的生活,拯救她,延续幸福。奔三的年纪,我已经完全没有冲动想自己当回青春小说的女主,何况我既不叛逆也不浪荡。
也许我该用“装”、“闷骚”之类的话评价那个小男生。他就坐在我对面,口语班却从不主动发言,却会在别人发音不准时低声嘀咕着想纠正别人。上了七次课,偶遇过两次,每次都穿白T恤,并且除了第一次自我介绍的时候对我略示善意以外,一句话都没说过。哪怕有五次我们碰巧坐到一桌,有一次旅行时遇到,上了同一条船座位还不远,有一次在下课时拥挤的楼梯擦肩而过。你不说话,好,我也不说。
其实对你长得好看这一事实做了无数次暗中确认后,我曾下定决心,若这次上课还坐到一桌,无论如何我都要和你搭讪。上课前一天,试穿尘封已久的高跟鞋在校园里到处走,把脚勒破了几处,第二天却放弃了高跟,怕他觉得我太高。提前几个小时敷上仅存一副的眼贴,确认隐形眼镜没坏,走进教学楼之前把裙子上刚溅的泥点搓了又搓,指甲确认干净。我确信自己足够漂亮,但不确信他是否喜欢。
过了两天,舍友偶然想起,问我:怎么样,你和那个小男生发展得?好吧,除了摇头,我什么都不想说。
就这样沉默地擦过,像一条不知名的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