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女朋友可不好伺候喔!”我望着一边气得跺脚的女生说道。
孟星笑着在我耳边悄声道:“我就喜欢难伺候的”。
从这以后,孟星每天都会带着一支百合到我家楼下来接我上学,我们一起吃早餐,然后再一起去学校。他常带我去海边,我们手拉着手,沿着沿着海边一直走,偶尔会讲讲身边的事,但更多的时候他不喜欢言语,只是静静地吹着海风,默默的向前走。
对于我来说,其实有没有甜言蜜语并不重要,只要他在我旁边,我们能感觉着彼此的手心的温暖,一起沉醉在这份宁静和快乐之中,就是最幸福的事。他有时也会带我去买一些简单的化妆品,他说我就像清晨带着露珠的百合,让人感觉到清新舒适。但他也喜欢化妆后的我,因为胭脂水粉不但不会让我显得庸俗,反而会让天生的那分美显得更突出。说实话,再遇到他以前,我不喜欢化妆,甚至有些瞧不起那些浓妆艳抹的女生。但跟他在一起后,化妆竟成了我的习惯。不是想在他的朋友面前证明自己,或是向别人炫耀什么,因为他几乎不带我见他的朋友和家人,他说因为我是清晨的百合,所以不能带我走进泥淖。所以,这个习惯只是为他一个人而形成的,我希望自己永远以最美的样子出现在他的眼前,刻在他的心中。
单独跟他在一起时,他总是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很难见到传说中的富家子弟的那些举动,习惯,他反倒像一个需要被呵护同时又懂得如何去呵护别人的孩子。起初我很想问问他,为什么会喜欢我?为什么和我在一起时不喜欢言语?但后来我放弃了,也懂了一些,富人的生活也有很多平民阶层难以理解的痛苦。对于我们来说,开着昂贵的跑车,拿着信用卡挥金如土,这是一种奢望;但也许对于他们来说,能和喜欢的人牵着手静静地在海边吹着海风也是一种奢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哀与不幸,即使身上的光环再亮,内心也总会有那么一角处于黑暗之中
对孟星的爱,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他似乎已成为我身体中难以割舍的一部分。但对于高中生特别是我这种只能靠成绩钻出茫茫人海的高中生来说,享受就等于毁灭。可深知这个道理的我却沉浸在这段感情之中难以自拔,对孟星的依恋有多深,我自己都难以说清,因为自爸爸走后,再也没有哪一个异性对我这般照顾。我像一只饥饿的小猫一样,贪婪的享受着这份温暖。渐渐地,成绩也直线下滑,班主任都找我谈了好几次,可我都听不进去,准确的说,是听进去了,也很明白,但我走不出来,最后老师干脆放弃我。
直到有一天,罗诚转到我们班,一些微妙的变化开始发生在我身上,作为全市第一名,能转到我们班,老师自然高兴得不亦乐乎,对于他的各种要求自然也是一一应允。罗诚要求做我的同桌,虽然我不愿意,但老师要求,我那抗议的态度再坚决也无济于事。并且老师竟然给我下了死命令,要我与罗诚好好相处,把成绩拉起来,不然就向我妈妈讲明这一切。虽然我已经不在意成绩,不过我不能让妈妈为我担心,从爸爸去世,妈妈吃尽各种苦头供我上学,为了我,好几个求婚的都被她拒绝了。这十年来,能干的、不能干的,她都忍着过来了,就是盼着有朝一日,我能考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快快乐乐地生活。可如今我从她的骄傲变成了让老师头痛的问题学生,她要是知道了,非气的吐血不可。所以,我只能无言沉默,接受“老师的好意”。
“罗小悠,以后请多多关照喔!”罗诚说的诚恳万分,我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永远也别再看到这张脸。第二天,我在家门口等了好久,但孟星都没来。正准备步行去学校,罗诚骑着单车停在我脚边,顺手递给我一个袋子,
“赶紧吃了,早餐可不能少,吃完我就送你去学校。”
接过袋子,一种委屈的感觉涌上心头,泪水瞬间肆无忌惮地掉了下来,望着简单却热腾腾的馒头,我再也忍不住,蹲在地上就大哭起来。罗诚见此也慌了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