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喜欢,所以不在乎对方是怎样的人;会是个自私的而且是不负责任的人;会是一个傲慢的而且是不可理喻的人;会是个懦弱的而且是爱哭的小鬼。因为喜欢,所以在会在意的地方在意不起来,只是一味的纵容。对方开心,自己就开心;对方伤心,自己跟着难过;对方委屈,自己似乎比对方还委屈,而不是去想当事人到底对不对。
因为喜欢,所以总是想为对方所有的事都铺平道路,尽管有的时候,生气到会进行淡淡的责备,最后自己还非常的懊悔,觉得自己的不应该,而不是不想对方的要求是不是不合理,或者事情本身就不是我们所能左右的。就是想对一个人好,而不去问问,对方值不值得,或者自己的回报又如何。只是简单的想为对方做些事,因为喜欢。这个理由很充分。
人世间的相遇,让所有的哲学家想一辈子都不会明白,那些让别人捧在手心的人,淡淡的喜欢,浅浅的好感,所以愿意不求回报的付出,只是关心对方的感受甚至是每分每秒的心情,这样的自己即使因为对方受到了伤害,也会是甜蜜的负担。不问理由的包容,即使学再多的理论,即使经历过对方再多的伤害,还是愿意呆在对方的身旁。不去在乎自己的得失,包括自己的心情!
因为喜欢,只是想静静的看着对方奋笔疾书的样子;只是想看着对方因为某事而困窘的样子;只是想听听对方的声音。自己就像个傻子似的,站在那里,更像一个随时待命的机器。但是自己的心里时不时的会划过淡淡的柔情。所以觉得这样是值得的,仅仅因为内心淡淡的喜欢!
那个被喜欢的人无疑是幸福的,尽管大多数的人认为这样是理所当然。因为太容易得到,所以不会在意,即使当某一天,那个喜欢自己的人消失了,还是会有其他的喜欢的人来替代,所以没有感觉感动或是珍惜,只是浅浅的感激。
因为喜欢, 那些被嫉妒的人无疑是世界上最应该幸福的人,尽管多数的人甚至比那些”不受宠”的人活的还不开心,因为人性的贪婪。他们没有发现自己是被嫉妒的人,即使是在极端的情况下,他们发现了这一点,依然会不以为然,因为他们一直是生活在这样的氛围,遇到问题,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解决,而是求助别人,这是他们最根本的思维,因为被喜欢,所以他们接受拒绝的几率几乎为0。所以求助远比自己解决来的快!
因为喜欢,所以像欣赏巨作一样欣赏你喜欢的那个人,小心的呵护,细细的品味,无论对方做怎样的举动,都会是自己眼中的焦点。就像追星族一样追着那个你喜欢的人,平凡一生,只为了那一个人的喜怒哀乐!那是怎样的漫长,似乎没有感觉时光的飞逝。
因为喜欢,我们用了一生的时间来遗忘一个人。我们知道那不是爱。
可能文笔不那么的华丽。但写出了心声,说明观察入微,知道抓住灵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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