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还是将你淡忘,淡忘到你名字被提起,却想不起你容颜。原来你也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刻骨铭心难以或忘。我也习惯以为你一直在我内心深处,鲜活无可替代。只是时间将太多琐碎记忆化为尘埃,将它深深湮没,一层一层,不留罅隙。终究有那么一天,我会想不起你名字,再路过也看不清你的脸。在模糊的影像中,你天真的模样,眼角眉梢,一笑宛然。我忘了回忆,而你,忘了忘记。
只是我已不再年轻,过了多愁善感的年龄。过完这第十九个春秋,我将迎着二十岁的朝阳骄傲地向我的三十岁奔去。看着校园里汹涌的人海,有时感觉很恍惚,发现自己无处可去。偶尔有些无谓的活动,也不再冷漠,只是淡然,任由别人安排我的生活,或者说时日不多的,青春。我以为我变了很多,我可以在众人面前无所顾忌的背诵、演讲,有时候那种自信也惊讶了我自己。我发现我现在可以平静的直视任何人,不会觉得不自在。当你我已两忘于江湖,我开始坦然。
开始爱上张靓颖,不可自拔。感觉很多歌直入我心,也只有听她的歌,我才觉得我还有感情,还能感觉到那种青春独有的,忧伤。说不清这歌声算不算得上一种毒害,无端非要感伤,或许这就是生活。很多时候整个寝室都在学习,而我无所事事,显得格格不入。也曾想过自己会有什么出路,能否做成事业,一直安慰自己还早,大一已经不再了,其实已不早了。
高中那段最难忘的日子,于我已被浓缩成俩件物什:高考可怜的分数,布满尘埃的两张毕业照。前者决定了我四年必须在这学校继续平庸,后者却让我无比神伤。看着照片心里一阵黯然,那些记忆中模糊的画面再次清晰,只是太多人我已叫不出名字,可他们的举动都历历在目。不过才一年的时间……我不停的让自己匆忙起来,却忘掉了本该有的最美好的回忆。照片上我还那么年轻,甚至是稚嫩而青涩的,那时没有胡须,不懂颓废,充满活力。而且那时心里暗许诺言,一定要证明自己,给你看。那时一直在想,究竟是何等的男子才配伴你左右,还天真以为要无比俊美,无比优异。其实都不是,相貌什么的最是无用,它永远不可能代表什么。原来,我真的变了。
现在有人无意提起,你的消息,我会微笑的装作,毫不在意。或许会有一天,你回首望月,能够想起我来,会微笑的想起你我曾经,这样就已足够。其实我想,关于我们,不必刻意追逐看似完美的结局。正如那明月,半明时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