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是相互嗔笑的个体,两个人是相互依偎的存在。
——题记
不知道何时,应该是说有多久没有写过题记这种东西了,记得初中时写题记完全是因为老师说写题记会给评卷老师一个很好的印象,以至于当作业得到高分,或者被老师褒奖时,总是暗自窃喜,或者默默仰望“题记”二字,不禁心生慨叹:“写题记,要早。”到了高中大多转变成议论文,那两个字再也没写过,而今,把事先拟定好的作文题目放在这里当“题记”。“逃荒”我是有多看得上你!乍看之下“题记”二字倒没了当年那种矫揉造作之势,却分外有几分抒情达意之事。
近些日子,我喜欢上了读二手书,尤其是书页里有较多用铅笔用心勾画的道道,用心勾画的杠杠。总有一种这本书突然有了感情,他的上一个宿主,连同我都是被这本书选上的人,说的有些神乎其神了,但至少,给我的感觉便是这样,会是在想啊,在我之前读这本书的人是什么样的,想到这样总是令与我激动的游走于现实与虚幻之间。
那是一片荒岛,每一个人来到后都会留下一片足迹的荒岛,每次只会接纳一个人的荒岛,后人孤单凝望前人的足迹,想着他为何喜欢这篇田地,她为何不愿踩进那片海水,这人为何栽了这棵树,那人为何吻了那朵花,我是站在这片荒岛的第几个人呢?
我一直仰望两个人的依伴,却执拗地甘愿一个人独处,即便有另外一个好朋友愿意借我肩膀靠,愿意让我发牢骚,我还是自顾自地要推开她,然后一个人的逃进这座荒岛,二手书的荒岛,可以理解为是一个诗意般的玩笑。怀念着前人曾对这本书的痴迷,深深的陷入这片无人的微凉的恐慌中。逃进这荒岛,自食一本书,外界的哀伤或者欢笑残留进心中另外一颗颗小小的心脏,那种感觉,读二手书的人,你们懂的。
有一句话,我有记不清了,只好又将它按自己的意志篡改:旅行中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在途中遇见一位萍水相逢的知己。貌似大意是这样,但因为我的方向感真心是弱爆了,所以,我又将他改为,我希望带着一位知己旅行,恰似萍水相逢。没办法豁出命去,迷路于某个不知名的地方,被坏人把肾卖了,即便我说我不是班长,他们也不会管这些的!!所以,我只能追求萍水相逢的知己,却达不到那样的真实。
同样的,逃荒对我来说也是一次旅行,这是我唯一能够自己独自的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