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清晨。喜欢它的新生,喜欢它的清新,喜欢它的宁静,喜欢它的素淡与美丽,这种喜欢真是欲语还休般的感觉。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清晨有别致的喜欢。追溯记忆,应该是小时候在姥姥家住时吧,姥姥家客厅桌子上有一个古钟,有六七十厘米高,外观像一个小屋塔,里面有一个捶鼓般的圆饼来回摇摆着,时间走动的声音嘀嗒嘀嗒的像老和尚有节奏的敲木鱼,分针指到30分时会自动响一声铃,时针指向几点时便打几声铃,姥姥每天早上起床都特别早,如今想来这应该和它固执而嘹亮的响铃有很大的关系。姥姥起床时天还灰蒙蒙的,院子里树枝上的鸡还没有最后打鸣下树呢,而那时我还依然在香甜的睡梦里。我每天醒来的时间都不规律,时常却是被钟表打铃喊醒的,于是起床穿衣出门找姥姥,院子里的鸡鸭鹅已经为争口粮闹嚷嚷了,外头林子里枝头的鸟儿们大概是捉了不少虫子做早餐,一闪而过的飞影和参次不绝的歌唱在清晨格外悦耳。每次找到姥姥时,她有时在外头扫院子,有时在收拾柴火堆,有时在和邻居或村人聊天,但她每次都会夸我乖:起床后看不到大人从来也不哭闹。也可能正是因为享受被夸的感觉,所以记忆比较犹新,所以才如此的喜欢清晨吧,呵呵。
我喜欢清晨,喜欢清晨时世界仍在熟睡中的感觉,就像看着熟睡中的宝宝均匀的呼吸着;喜欢看窗外翠绿的植物和静谧绽放了的花朵,如美丽的少女出门前清新的妆饰;喜欢忙碌在花草间的蜜蜂和蝴蝶,即使没有人为它们鼓掌仍然可以安然自如的做着自己的事;喜欢早起的清洁工老伯挥舞扫把时扫把与地面摩擦的声音,那声音仿佛在抱怨着不懂事的人们随地丢垃圾的习惯;喜欢天空最后一颗星星隐去,东方染红第一朵云彩的时刻,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了,宛如一个新的生命出现,新的希望来临。
美丽的清晨,当万物逐渐苏醒时,悄悄地感觉着万物慵懒的舒展着沉睡了一夜的筋骨,然后满足的打一个饱饱的哈欠,是多么享受的一件事情啊。或漫步在附近的小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偶尔遇见晨起遛狗或慢跑的老人,在擦肩而过的瞬间虽然彼此不曾招呼,却仿佛在不经意间都给彼此留下一个微笑,心境明朗的如即将升起的阳光般温暖。
一日之际在于晨,因为感受了美丽的清晨,拥抱了第一缕阳光,心情大好的一天看什么都是熠熠闪光的,遇什么事也可以过眼云烟般淡化掉,生活如此多娇!喜欢清晨,喜欢新的一天和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