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然,忙活;寂寥,守望。
胭脂抹过天际,归宿是一个人毕生的颜色,唯一的颜色。从起点划到终点,从晨曦画到傍晚。一缕阳光和着熏烧鸭子的卤味填满了整个小城。炸臭豆腐的锅子里,油珠热得欢腾,近乎于呱呱坠地的孩子与生俱来的阵阵嚎啕……小城就这样睁开了眼,混沌了一夜的倦意。黄桥烧饼,一杆烙铁钳子就那样晃悠着、咂巴着,舔着一块焦黄的饼子,一片黝黑的水稻土。许是认识些面孔的,讨生活,途中一如既往地照应着。
我喜欢雨后的这里。
抬眼,雨潇潇,缝缝补补,手艺人。小城太小,踢踢踏踏,从南头溜到北。上世纪仅存的小铺子不甚多了,仅是歇个脚般块儿大的一摊,一摆,半大挑子。遮阳伞每每撑起头顶漫无边际的灰蒙雾霭,都像是陈旧的黑白照片里唯一有过温存的彩色,一针一线地点缀着周围空洞洞的背景。不值当,不显眼、却每每能教你注意到他。这里不比边城那样富有诗意,也就自然而然多了份失意——诗意或是失意,于他而言不过是过眼的烟雨浮尘,实在是没有什么别出心裁的地方。手艺人,一蓑烟雨,不赊不欠,不卑不亢。
一个习惯低着头的人,其实是上苍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安置下的唏嘘伏笔。这个人可以朴实得让你敢于质疑自己是否浸淫在童话故事中而不能自拔。有的人可以因为平凡,而在无形之中铸就一种伟大。你可以一辈子记不住什么,直到自己全然丢弃这个世界而去——也就是每次离开这里之前,我都会去瞅瞅。
我总喜欢给自己些浪漫的暗示,比方说可以用半瓶墨水兑上自己的眼泪,蘸之以挥毫,照着罗中立先生的《父亲》描上装腔作势的几笔。可是隔着雨水迷糊的车窗,每次能记下的淅淅沥沥总是那么短暂。我从来没有试着停下脚步,停滞在这个使我唯一觉得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的角落。当与他不再有交集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不少。在我印象中他生得厌恶,是我幼年嗤之以鼻的一例人,偏偏这就是个越招人讨厌就越喜欢拙弄人的恶汉子。但是那个“人”,好像是仅有的一个孩子,他仅在乎过的一个宝宝——在他眼里,那个孩子的确还是个宝宝,无论那个孩子长到多大。
有积水的地方,就是上苍留下的一道疤,是烧饼上掉下的一块面皮儿渣滓、稻田里一根总被遗忘的秸秆、油锅里蹦出去的一滴油星子——落在地上,沾了灰,然后被刷在它自己引以为归宿的尘土中。爱可以如此不声不响,这是他一生的托付和写照,安静得只剩下他自己。还不大有记忆的我,尚有四五岁之稚幼,调皮胆大。那时父亲在江浙上的部队里当兵,常年不多往家来回;母亲辛苦拉扯着我,还需有份像模像样的工作,勤勤恳恳地忙碌着。在简单的胡同里,巷子口,相当长的时间内,我是他身边唯一可以让他操心的人,或事。在乎,或是不在乎,我不理解,小时候也不觉得自己需要什么理解。
他是个无声无息的鞋匠,补鞋匠。有着一嘴乳黄的口牙,咧开的时候,没有人会为他独有的气质而震惊,而感动。再普通不过了,这也注定了他在小城中是有了不多没了不少的那一分子。我时常可以看着一个人哭着而笑,却很少能看着一个人笑着而泣……他总是沉默寡言,不开口。听妈妈说过,也听外婆说过,他曾经是家里最不受关心和照顾的孩子,也是家里最常受罚的那个可怜虫。你可以把自己的处境想象成和他一样,并且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他依旧不会絮絮叨叨地抱怨这抱怨那。那样,你会疯,而他依旧是抬头看着,笑笑,一脸的憨厚,整张面庞的皱纹已经将他简简单单的表情包裹得严严实实,阳光之下泛着令人揪心的高光。
也就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好像不再讨厌他。我是记不清了,可是直觉告诉我:他是记得的。他记得我们之间的一切一切、点点滴滴,记得曾经有个胖乎乎的小子用竹棍像驱赶魔神一样鞭笞得他龇牙咧嘴,面对着他扭曲的眼角勉强挤出的一点点笑意,那个胖小子笑得是那样的满足;也记得我和他一起掰着指头数数字,大呼小叫地比划着,就像是唱戏的营生……如今,当两条曾经交织的轨道渐渐趋于平行,我知道他和我已经疏远了。不过我更加清楚,其实只是我在慢慢地疏远了他——尽管每次回乡探亲,他还是那样,一点儿都没变。当我路过他的摊子,他大呼小叫地招呼我,还穿梭到不宽不窄的马路对面,挤到人群中要了碗凉粉捧在手上欲意端给我,却发现我早已走远,留了个他已经不大熟悉的背影。他就那样远远伫立着,摊头的客人们只管不耐烦地叫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