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的早上,对初中生来讲蛮珍贵的,所以不赖床就显得有点浪费。但他非得起床不可,因为要去上补习班。大周六的还要披星戴月的,他很纠结。北方的夏晨是凉爽喜人的,他喜欢在风中吹干头发,这样既显得很帅还有点叛逆,又节省时间,毕竟早上的时间太宝贵了。吃过早饭,他就骑着从没擦洗过的自行车来到空荡荡的马路上了。一想到整个城市还在沉睡,自己却已“疾驰”在实现理想的路上,他很欣慰,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
和他一样的学生还有很多,分散在城市的各处,都固执的认为,自己可以抓住那不可预知的未来。其实未来总是要来的,每一个现在,就是过去的未来。时间的流动,是个向量,带有方向。任何人的任何选择,都要和这个向量合成,而显现出实际的轨迹。但向量这个词,他是高中后才知道的,他现在的目标是考上重点高中,所以那个早晨他没有上面这些胡思乱想,屁颠屁颠地向前骑着。
有件事他很奇怪,为什么自己对上补习班这么向往,这在同学眼里实在是迫于压力、无聊且讨厌的事,家长也会可怜自己。可他觉得在家里更无聊,而补习班就类似于知识性较强的“过家家”游戏,没事和同学耍个贫嘴也是挺有意思的。所以,上补习班对他来说,实在是寓教于乐的美事,如果不用早起就更好了,想到这,他心里感到一丝遗憾。也许快乐注定是不完美的,世上并无绝对的完美,也就没有绝对的快乐。
还有一件事也很奇怪,就是在路上他从来没有遇到自己的同学,这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的小城市实在是不可理解的。难道这一路,自己注定要孤独下去,但天才总是孤独的,也许吧。他继续向前骑着,像穿破了黑暗的迷雾,周围渐渐清晰了起来。这时,他遇到了这一路的第一个红灯,停下来歇歇也不错。在几乎没人的路上自己还这么遵守规则,他很欣赏自己,享受着这等红灯的每一秒。终于绿灯了,他真想像书上写的“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去;但他没有,因为有人从后面叫住了他。
第一,这是个女生,通过声音来判断性别在他上初中的年代还是很靠谱的;第二,好像是同学,因为自己的名字被说对了。他狐疑的侧过脸,这两个判断顿时得到了验证,是他的一个女同学,好像和他同一个补习班。“早啊”,她笑着说。他其实是喜欢和女生说话的,但在班级里还是很克制,所以缺少锻炼,一时竟不知如何回答。简单的用“早啊”回应太普通了,对不起自己穿着的美特斯邦威T恤。“H-Hello”,他觉得这是个很呆的回应,不过她好像并不在意。
在那个年代,女生一般是不主动开口的,而他因为刚才的失常发挥,也不好意思再开口。两个人就安静地向前骑着,好一阵,他觉得又是自己一个人在赶路。只偶尔呼啸而过的汽车才能短暂打破他和她之间的这种静默。因为没有再说话,也就没有再看她一眼的机会,所以他一直努力回忆刚才她的样子和平时有什么不同。但平时的印象就是模糊的,迫不得已,他就快速地把脸侧过去飞瞄了一眼。“一定有哪里不同的,哪里呢……哦,是头发!”是的,她剪短了头发,为了夏天能更凉快一些。不过头发好像很柔顺的样子,“难道还美发了?这小小年纪的”,他胡乱想着,依旧没有说话。可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还好目的地就要到了。
转眼进了小区,窄窄的小路只能一人通过。他示意让她先走,于是她骑在了前面。这时恰巧来了一阵风,把她的头发轻轻的吹了起来,迎着刚出现的太阳,他仿佛看见阳光从她的发隙透射过来。他觉得有些刺眼,便眯起眼睛,这样,在窄窄的巷子里,他能看到的就只有她了,满满的阳光填充了其他视觉上的空白。他觉得晕乎乎的,还好目的地已经到了。他把车子放在她车的旁边,按先后顺序停放,是不会有什么不妥的。他不经意看见了她的手,第一次看得很清楚。那手指就像笋柱一样,当然不是青色的,也不是白色的,而是玉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