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高校一女生坠楼自杀;另一所高校,一男生自挂白绫里。
直道痛心不已。
第一想到的是他们的父母。此刻,两个家庭(或许不止)又是一场痛彻心扉。人间痛苦莫过于白发送黑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可随意而为之,自己不痛心,可曾为父母着想?
我是一个贪图生命的人。读古书,会有一种不可名状的痛心。古人总是舍生而取义,当然,义固然重要,但我始终不赞同这种做法。是什么东西让他们如此而为?受过何种侮辱,亦或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但我知道,他们所受的罪或苦,永远赶不上一个人。
“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屈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棰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宫刑也。同样身为先人,为何他的观念会不同。只因人立于世,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在司马迁看来,生命之不能承受之重就是不立言。及时所遭受的侮辱到了极点,仍然坚强地活着,为的就是传一家之言。悲悲切切的一封《报任安书》,司马先生将自己卑微到了尘埃里,粪土里,对于不需要再舍生取义的今天,我们还有理由、还有权力放弃自己的生命吗?或许会说没司马先生那么伟大,但我想说他不是伟大,他是卑微,用坚定的信念支撑着已经很卑微的生命。
人们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越来越轻,轻到感情的一次挫折,轻到朋友的一句玩笑话,轻到父母的无心的不关心,轻到学业的不如意,轻到工作的不称心。不管是轻自己的生命或是别人的生命,总是有那么一大堆的不值钱的理由,就放弃了或是结束了自己或别人的生命。
试想生命的旅程怎可精彩不断,即使很悲伤,但所有的悲伤总会留下一丝快乐的线索,即使很遗憾,但所有的遗憾总会留下一处完美的角落。不能执念于一些失败,一些不快,一些不顺,再大的坎儿,抬抬脚,总会过的。阳光其实不远,掂掂脚,一伸手,阳光,就会住进心里。
不抛弃,不放弃,对生命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