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落日黄昏时
我走在路上,碰到了她。“你一点没变呢。”她说。我望着她,点头称是。
我认识她那年,我二十岁,她却谜一般瞒着年龄。
说起我与她的相识,要扯到我那可怜的姐姐草籽,和“她”的朋友阿木。据说,佛祖对女人是仁慈的,身上总有一样能打动男人的东西。可是,草籽却是佛祖对世人的一个玩笑——草籽可以说是古往今来说媒史上,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无数自称无敌的媒婆就栽在草籽身上。
草籽受了很多男人的白眼之后,伤心欲绝,了无生趣,大有上吊谢罪之势。我终究是她唯一的亲弟弟,不能见死不救。于是我历经千辛万苦,拖了七世六祖的关系,靠着一位挚友,找上了“她”的朋友阿木。阿木是个有为青年,不料至此年纪亦没佳偶。
我得知世上阿木之后,当然暗里惊喜。于是靠着那位挚友,急手急脚找上了阿木。我对草籽的容貌绝口不提,只是说她为人如何如何的好。说谎的最高境界,是自己都分不清话自己说的话的真假;从前我自认为没有说谎的天赋,自那之后,我才发现我是个被埋没的说谎的天才!
因了我那一番天花乱坠之言,阿木和草籽见上了面。当时我在场,她也在场。本来我为草籽的外貌担心,不料阿木比木头还迟钝,倒说草籽粉嘟嘟的肥脸煞是惹人可爱,不减唐人美女风韵,大是佳人。我看着阿木和草籽相见恨晚的亲热模样,笑又笑不出,哭又不合适,只好皱着眉头,咂舌叹息——在审美观绝对的力量面前,世间的一切美好事物都可以颠覆不见。
后来为了不做电灯泡,我和她一起识趣地离开了那里。
那时外面的落日余晖,很是柔和,渲染得这人世煞是平静,致使我有一种形体渐渐消散的感觉。我和她走在人群中,不搭话,可也把世人排斥于外,融离于世。在那个暧昧的时分,我迷上了她。她的容貌不咋样,称不上惊艳算不得妩媚,可是那温柔恬静模样,实在是美得无可挑剔。
可惜最后,我还是没能送她回家,亦只能回到一个人的家。我是一个混混日子的懒散的人,听听歌动动笔是我走的路。从前的家,堆满了繁杂的物品,但是却排除了名为生活的实感。遇上她后,这一切不复存在。我笑着拿起抹布,把家里的书架木桌之类,一一擦得素净。
我是不喜欢打电话的,顶守旧的人,只是爱写信。写给她的第一封信很长,可是想要说的话还是没能说出。但她似是会意了,回了一封信,很短,却是曲曲折折,大概是不露山不露水地应允了我。我那夜,高兴得彻夜不眠。
自那之后,我把写信给她当做吃饭,把收到她的信当做睡觉。如果我不写信给她,我会活不了,如果我收不到她的信,我会睡不着。我很幸福地把这样的我与她称之为生活。她常常在信里面笑;因了温柔的言语,原本是沉默的文本亦鲜活起来,令我不时幻想她那倒影在水中的温柔的微笑。
原本我对人生是消极的,自以为是灰色的世界。是她改变了我的世界。你不得不相信爱情的力量:对世界而言,她只是单纯的一个人,但是对我而言,她是整个世界。
她是了解我的,她曾经对我说: 重复着生活的一点一滴,却无生活的实感,这种单调,是一种空虚的死里逃生;在岁月的逐移中,铁一样的事实是令人绝望的;我希望你的幸福早日降临。可恨,当我未完全理解她那话的时候,我就了解到,事实是铁一般的坚硬和冷漠。
话说,还是黄昏之时。那天我躺在绿茵茵的草坪上,看天空。落日的余晖给人的感觉,很是柔和;天空上的朵朵白云,飘啊飘,摆脱了风的束缚,在凉风中,一会儿排成S型,一会儿排成B型。啊啊,真是有点玩味的意思。我看着那些云儿,要笑出声。我平常不怎样笑的,可是一笑起来,真是会竭斯底里的。为了不破坏这宁静的黄昏,于是……我强忍着笑站了起来。
那是一幕致命的情景:远远的湖畔那边,人影绰绰,情侣依依,赫然有她的身影在其中。那男的我无心细看——简直不敢去看。我只是见到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不是温柔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