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好多学生外出打工,有些娱乐场所利用劳动法,钻空子。例如网吧,游戏厅等地,是很多待业青年选择的地方,但是这些地方有些都没有正规的劳动合同,他们会说如果要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
我曾经为了证明自己,独自一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通过朋友介绍去了一个地下室网吧当网管。见到老板,我先说明,试用期三天,满一个月发全月工资加试用期三天的工资。底薪1300加全勤200,按照他们招聘上面写的是包住不包吃,可是实际上住的地方也没有,大家一起睡地下室,男女混住。
我干满一个月,手里有点钱了,我觉得我可以出去找个别的工作,可是老板说没允许我辞职,而且我要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我在百度上搜劳动法,大致看了一下,劳动法里并没有规定必须提前半个月。而且网吧属于娱乐场所,人口流动量大。老板就找各种借口,不允许辞职,不发工资,也不让我住在宿舍里。我没有别的办法,毕竟这里人生地不熟,只好求助劳动大队。
找到相关部门调节,终于拿到了我一个月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是很开心,那是我的劳动所得。但是我发现好多像我这样的打工的,有很多人都没有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辛辛苦苦劳动一个月,拿不到工资,谁都会着急,但是着急的同时,我想请各位同龄人冷静,不要冲动,我们可以通过正当的渠道,利用法律拿到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
没事可以多看看劳动法,既长知识又对自己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