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喧嚣之后,顶着昏昏沉沉的脑袋提前与友人告别,决定徒步回家。其实像这样尽兴至深夜再选择步行回家已成为习惯。不过我知道这次一定会有所不同。因为是平安夜的缘故,虽已凌晨,但街上依旧有成群结队的人,或是驻足嬉戏或是信步交谈,似乎在以这样的方式来拒绝第二天的到来,可夜终归是夜,任何力量都挡不住它来去的脚步。最终,人们的喧闹也因而成为了这夜晚的点缀,并且反而成全了它的“鸟鸣山更幽”。
一袭黑衣使我置身于人流之中时更有安全感。我的目光可以肆无忌惮地扫过身旁的每一张脸。由于光线的原因,尽都不那么清晰,但这正是我想要的,黑暗将表情中的破绽掩盖了去,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简单与纯粹,笑就是快乐,哭就是伤心。再无须为了别人表情的不到位而绞尽脑汁地思考背后的深意。每一次对人性的思考似乎都会带来一道伤痕。
孑身穿行于人群之中,怀着一颗空空如也的心、冷眼旁观着周遭喧闹的人群,这一刻仿佛世界已与我无关。是世界放弃了我,还是我抛弃了世界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有一双可以去观察的眼睛,一颗能够感受所有情绪的心。原来用第三人称的视角看世界是如此的奇妙,可能上帝的乐趣也在于此吧。顿时袭来一股平静的快乐,但或许这所谓的快乐,只不过是我的悲壮感在极大程度上得到了满足罢了。
多么希望时间停止片刻,让我细细审视身边的每一副表情,可我又不能停下脚步。因为不愿被当做异类,所以只有一厢情愿地希冀时间的妥协。说到底我还是个俗人,总是摆脱不了诸多琐事和规则的羁绊,真是煞风景。
想到这,不免觉得自己可笑。笑自己是如此的矛盾。一方面我希望去了解每一人,另一方面我又不愿意看得太清楚。特别是身边自己关心的人,怕看得太透后会伤害自己。
每个人心里都应该有对自己的定位,塑造一个自己希望成为的形象,很可惜,发现许多人都没有,至少很模糊。于是,在很多问题上的处理显得模棱两可。不知当事人是如何作想的,不过旁人看来的确可笑与幼稚。然而最痛苦的莫过于,在看清所有背后的动机后还得跟他演这出拙劣的戏。我完全能感受到其间我的笑容是僵硬的,眼神是闪烁的。对不起,我根本无法与如此肤浅与做作的演员搭戏。所以还是中途退出吧。
人性的不完美,才有了法律和道德。然,法律只能作为人性的约束,而道德才是对人性的弥补,至少在道德的作用下,表现出来的人性才可能看上去没有瑕疵。所以我总是希望每个人都会在主流道德观念下定位自己。
于此,发现原来我失望的不是人性,而是道德观念的薄弱,是做人原则的模糊。将此刻的情绪细细咀嚼开来,夹杂着愤怒。而这愤怒,可能仅仅是由于对某些人的理解被推翻了的缘故。而备择假设的接受,一定是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被迫进行的。科学告诉我这是一个多么牢靠而无奈的答案。
毕竟我不是上帝,既然无力改变什么,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与不合拍的观念渐行渐远。这样的离开不会显得诀绝,也无须告别,如流水般地温柔与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