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4年,寒暑假总是会和张逸末有些交集,我不明白到底是我想他还是他想我。但骄傲如他,始终没能牵起我的手。就这样,做了七年的朋友。七年之后,我离开了小城,而他,继承了他家的酒店。我们,终究没能走到一起。有时候他会主动联系我,只是工作太忙,节奏太强,总会忘记回复。就这样,我们再次见面是我已经32岁了。
32岁的我,是一家知名外企的白领,一身名牌的单身剩女。32岁的他,孩子5岁了,婚礼我没有参加。
同学聚会上的碰面,互相寒暄。知道他过的不错,家庭美满很幸福。那天他喝了很多酒,他说,叶琳,当年,我是喜欢你的。我淡淡的笑了一下,那时轻狂的说自己绝对不抽烟的男生现在已胡子渣渣,满身烟味。大学时奢侈的gucci钱包也已经变得廉价。亲爱的,过去的,就别再提了。我只想在你面前保持住优雅。
回到家,我坐在地板上哭了很久,很久很久。我的青春已经死了,我的爱情也已经荒芜,那么多年的等待就是这样的结局。张逸末,就算在你面前我不再是装优雅,就算我只用迪奥的香水,LV的包包我们还是回不去了,永永远远的回不去了。
留在张逸末城市的最后一个夏天,我在小小的篮球场站了很久,很久很久。没有人在打球,可我知道,我心里住着一个王子。他告诉我,17岁在篮球场上,他的眼里也只有我。只是我们,没有永远的17岁。
顶一下,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