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夜,对我来说,毕竟是太冷了。
从公车下来的那一霎,寒风从大衣角灌进了我的心髓。我不禁的一颤,接着脚下定了定。从这时开始,我就得做道别。说再见这件事啊,有时候是件揪心的活,你得花好长好长的时间,慢慢地,慢慢地将热泪凝固成不再流淌的珍珠。
他不知道我来了,我不舍得告诉他。而没有人知道我又到了这儿——我不愿意说。这个独享的秘密,总是给我痛心的幸福。就像,一种喜欢,它可以是一个人的事。
元旦刚过,北国夜晚进入最冷时节。萧索的桃苗,露骨的枝干上,零星飘散着桃心的叶子。它们微蜷着,在昏黄的路灯下,映发出熏白的颜色,像极了一朵朵惨白枯涩的花。
我的目光,从那些花儿身上落了下来,往前拉长。一条蔓延的路啊,带着两道整齐的树,夹着温柔的路灯,披散着昏黄的灯光。很美。
很美。
他就在一个灯下站在,如纱笼着,很美。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就赫然出现在了我独享的观影里。
花灰色的羽绒服,包裹着黑色的衬衫。出门的急,或是仅仅遛弯,他的黑色衬衫领子褶皱着。鞋是大头棉鞋,慵懒着,很随意。他一定没打算遇见谁,至少是——遇见我。
我该怎样做?跑过去?抱着他?牵他的手?说“再见”?说“陪我走一段”?说“留我”?说“我不想走”?说“其实我……”还是,走过去,跟他打招呼,说,今天晚上真冷。
我选择最后一种行为。尽管在心中,那个我,已经奔跑拥抱了几千几万次了,已经把他的手握得紧紧的了,已经近乎崩溃的朝他哭喊,我不想走不想走!有的时候,心就是比人自由。
今天真冷啊。
你也淡淡的回到,恩,是呀——接着皱了眉,北京就是冷,你多穿点!
对了,初到北京,第一次当一个迷路的小孩,就是跟在了你的后头。末了,你还是改不了,那种霸道的宠溺的语气。
可是你没有像韩东和蓝宇重逢,将围巾,带着体温,就系在了蓝宇脖子上。你只是把我招呼到小区你的楼下,扬了扬拎着的水果。
你等一下,我马上下来。
好像有点当日的味道。我看着你上楼的背影,微笑,不自觉的,没底线的,不知廉耻地便爬上了嘴角。近在咫尺的离别也化不开这甜蜜了。
记得,你将初来咋到,好奇心过剩,精力异常充沛的我带到了你的小区,还抬头指了指那扇属于你家的窗户。苦笑着:
实在是不晓得带你去哪里玩了。
本是宅男,游玩是最不擅长的事。
于是我便晓得了这个地方。
我们坐在石头板凳上谈天说地,你说,北京也不是哪哪都好,其实哪哪都是人,什么故宫啊,长城啊,颐和园啥的,本地人都不去那儿玩儿,出门都费劲儿。
我喜欢听你讲北京话,儿化音,说的味滋滋的。
或是这个东道主做的太心虚了,你终于还是带我去了不远处的肯德基,在一个烂俗的大众场所,结束了旅程。
其实我不知道哪儿好玩。
末了,你还是来了这么一句。在我上了公车之前,补上了一句,
导游的活儿,真心不适合我。
隔着窗玻璃,我看着那笑脸,看着那眼睛的光华,我真想,真想用一辈子的时间,一辈子的力气,将它看尽。
你下来了,还是那件衣裳,还是褶皱的领子,只是换了一双鞋。说,我带你走走吧。
这条路我记得,是走向公车站的路。可是这里为什么比当日多了惨白的花?
你没有问我,为什么出现在你家附近。尽管我连回答都想好了。
我只知道这个地方。
然后堂而皇之地回忆那日的我和你,
然后可以正大光明的告诉你,我明天要走了。没有让他留的意思,没有让他送的意思,没有让他相念的意思,就是想告诉你,我明天要走了。
他没有问,因此我也没有说,有的时候,我们必须做聪明的人,才能得到,那个大家口中的,自以为的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