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提到他记忆中北国的牵牛花,“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家住四川,见到的牵牛花大都是白色,偶见淡红色的,至于蓝色和紫黑色的却是不怎么见。来太原了,倒是紫黑色的见得最多了。那是葡萄成熟的季节,葡萄藤上缠着紫黑色的牵牛花,花开得好欢,正好与葡萄的颜色相辉映。
自然的奇妙就在这里,一切浑然天成,无须人为修饰,无须艰难磨合。到这里我才明白,一切若能与周遭之物相辉映而锦上添花才是最佳的,即使是作为底色的陪衬。
一日偶然见楼下的草坪多出了很多淡红的东西,眼睛本就不好,走近一看才知是牵牛花。可当我中午再瞧时却“不见了”,后来查询得知牵牛花朝开午谢,而且它的种子有很好的美容功效。
有些人总是有一些自以为与众不同的小习惯或是小讲究,喜欢探究钻研别人不在意的东西以区别“自己”与“别人”,似乎这样就可以显出自己的特别或者内心独有的小资情调。
我也不外乎就是这种人,直到又一次拜读《故都的秋》,直到嚼着有牵牛花的句子。当书中的轻描淡写无意地牵出了自己内心的秘密,便觉得自己与上世纪的他是相通的,内心的喜悦一丝一丝地被抽出,表于颜上,躲在小小的角落自我享受这样的美好。他乡遇故知的欢喜也莫过于此,从此便不想再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