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大学有些不习惯,类似于去回忆一些处在忘记边缘的记忆一般不习惯。不经意间有一位老板娘,成了这个难得的记忆里的主角。我记得大学时候经常去大排档吃饭,便有几次进到那家杂货店买烟,老板娘和别的小吃店老板娘一样普通,也和我一样普通。绝少闲聊,特别是以我的性格。后来某一天,去她店里买烟的同时拿了一瓶酒,她便在找钱的时候问我:你也喝酒吗?以前只见你买烟。敷衍过去以后,我有些惊奇。她的这个问题有些超越常理吧,好像是一个熟人——或者准熟人之间的问候呢。在一个拥有4万人流量的地方,几次路人一般的交际之后,竟然就可以提这样的问题?我惊奇于两个完全不搭边的陌生人,竟然能够在完全可以忽略掉的交汇点,有了变成熟人的可能。这样的过程,这种人与世界上其他人的关系居然可以以这种方式存在吗。
是不是孤独的定义,原本就比想象中更复杂。
大学生活早就被渲染成为一段有辉煌气质的经历,这种经历由一大堆不断变化着的个体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充斥着,可能是孤独的,也可能看起来很热闹。我的大学生活肯定无法用热闹来形容,因为太多可有可无的交集点被我忽略掉了。唯一能够被我不断回想起来,估计会陪我走完这辈子的事与小宇有关。
她是我四年大学间唯一的女朋友。
和她认识也并不偶然。她是我的老乡,大学第一天见第一面,然后慢慢有了机会谈话,谈过几次话之后,有了机会在放假的时候搭火车回家,我们在火车上有很多时间聊天,这么长久而不会厌倦的交谈对我是极其罕见的。
然后,我觉得我爱上她了。像我这样一直怀疑爱的人,从来不会轻易对一个人说爱的人,居然如此确信她就是我所爱的,且只能用“爱”来概括。她所有特性都是吸引我的要素,我想她是完美的。我确信自己的生命里不会再有另一个人,她对于我来说能够更完美。
可是,完美的女人既使得别人的厌恶无从下手,也使得爱无从下手。我只得一度将这种情感埋藏起来,只与她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熟人关系。
我希望一个好玩的世界,我知道她是一个好玩的人,我想要一个这样的伴侣,所以我爱她。我想,至少我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我笃信这个理由,爱得愈不可自拔。可是我随后想起来,我自己不是一个好玩的人,至少不总是那么好玩。是不是爱原本就是自己的事,乃至于和所爱的人无关,如蒋韵所言。如果自觉不能给自己所爱的人需要的,也就万不可使那个人徒增悲伤,即使是麻烦,那么这爱就更当只和自己有关。我安于蒋韵的观点很长时间。然后读到了泰戈尔的一句话:人生的某些时候,是一定要博一博的,不能只为蒙混下去而蹉跎了幸福。然后再一次被拉进了漩涡。
原来一直以来,所有借口的背后,仅仅是自私——害怕自己受到伤害,还是懦弱——惧怕改变。一直以来我就躲在蒋韵的话构筑的避风港,而忽略了爱具有程度的性质,爱本来就应该博一搏,然后竭力去追求它,使爱的对象获得的更多、更幸福,这才是真正的爱呢。
除了失眠以外,酒精成了我的伴侣。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当酒精断断续续地强化了某些东西以后,我告诉了小宇。
她在宿舍楼下的棕色铁椅上听完了我酝酿已久的完美说词。她居然没有过于强烈的反应,既没有表示恕难从命,也绝对没有一丝高兴的神色表现出来,只是像听别的事一样一如既往地好奇而专注。没有拒绝,也许就是默认吧。但是我是高兴的,我知道我取得了胜利。
我所无法理解的她的表现是因为我的不完美吧。
我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也就听从了父母的建议。这让他们异常惊奇——因为大学四年时间在这件事上我一直和他们站在对立面上,现在却妥协得如此突然。除了这一变化以外,他们是纵然无法发现别的问题的,所有的一切都依照了他们的意愿。我首先成为了这个家乡小城的上班族,这里的节奏异常缓慢,所有缓慢的人构成了一种效率极低的生活。除了毫无意义的喧嚣,就是死气沉沉的宁静。我在这被遗忘和抛弃了的小城里,循规蹈矩地生活,除了工作以外,就陷在沙发里对着电视机渡过少量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