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着潇潇逛商场,买了一件那时候还很流行的裙子。潇潇在一旁嗤笑:“至于么,就一顿饭。”
我想了想,说:“或许这次以后,我们就不会再见,或许见了,也只是如电影般他拉着他家小姑娘,我牵着我家臭小子,然后点头一笑而过。”
潇潇说我太文艺,我摆了摆手,无言。
那一天,大家喝酒喝到尽兴,一起畅想未来,他说他要去巴黎,打算忘记所有,创造新的人生。
开始留念时,我满脸通红地要求要和他合影,却不敢靠他太近,这时候的饭桌上,这样的事情是不会引人注目的。只有潇潇举着照相机,恨铁不成钢地帮我们拍照,尽管我们的凳子离得很远,但却是我有生以来最开心的时刻。
我把仅有的一张合影洗了出来,照片上的我笑得傻傻的,咧着个嘴,胖呼呼地脸因为兴奋更像一只包子,而他,淡淡地抿起了嘴角,坐得笔直。
我拿着照片,幻想着将来的某一天,我长发飘飘地拎着大红的行李箱,在巴黎的街头邂逅他,给他一个热情地拥抱,然后勇敢地宣布:“赵子明,我田甜喜欢你!”我想,如果注定会在一起的两个人,老天会给你安排机会重逢;如果注定没有今世的恩怨纠葛,那我们也就只能是萍水相逢的过路人。
很久很久以后的今天,我才知道,他的至爱名叫田恬,此恬非彼甜,所以我没有走入他内心的资本,所以我也没有实现我的巴黎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