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放下信笺的那一刻,汽车仍奔走在高速公路上,一如既往。PH小于7的液体从眼角悄然滑落,在空中自由落体。
这个世界上总有很多玄妙的事情,就像十三亿分之一的概率,让我遇见她。关于那个女孩十一日的记忆,似温润的珍珠,隐藏于过往,偶尔滚落出来,给人以欣慰。
头一次见她是二零零八年,在“新东方”校舍。她系着天蓝色围巾,身穿深蓝色外套,靠在窗边,绽放出比午后的斜阳更加灿烂的笑容。几句闲谈中,我记住了她那双隐藏着忧郁的眼睛。她生长于兰州,听说她介绍兰州时,有朋友好奇,问她是不是每天骑着骆驼上学。她笑了,无可奈何。忧郁佐以诙谐,味道有点怪。
在她之前,我从没见过对蓝色这样迷恋的人。从手机到笔记,从外衣到袜子,蓝色似乎已经成为了她的专属标志。我一直都觉得喜欢蓝色的人很感伤,像是那种看着天空都能被感动到落泪的奇人。不过长期以来的思维定势却被她开朗的性格及灿烂的微笑瞬间打破。她的声音像是滑落在舌尖的栗子,细而不尖,甜而不腻,她浅唱着枉凝眉,有点淡淡的凄凉。那一年的我们唱着那一年的歌,多年之后再听到同样的歌吟在别人口中,心里多少都会有些酸楚,一首歌一段记忆。
就这样,每天一起上课,一起生活,十一日。说真的,有时很羡慕,因为她总能接到问候的电话,问她天气如何,吃住如何,学习又如何。这个电话来自一个人,只是她从未提及。
诙谐下的忧郁渐渐浮出水面。
忘记是在哪本书上曾看过这样一句话,“女孩只有相互分享秘密才能真正成为朋友”。我们始终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但我却有幸成为她身世的唯一倾听者。
那个人,是她的养父,生父常年吸毒,是警察局的常客。她,一个三岁的小女孩曾躲在门缝外,看着爸爸妈妈无休止的争吵,听着玻璃瓶破碎的声响,最后一纸离婚协议,留下了妈妈带走了爸爸。家庭就像个脆弱的气球,经不起压力而破裂。吸毒是很被歧视的,她总是脱离不了生父留下的阴影,和妈妈过着清贫的日子。后来养父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她的境遇。对她而言,这个新爸爸不错,会在她受伤的时候,每天背她去医院复查,分担家事。但这么多年来,她从未叫过“爸爸”。她平静地讲着,像是讲述一个古老的传说。我知道,她会痛。但什么是坚强?无人知晓。
北京的天空比兰州的清透,云也很漂亮,白白的,像是一团团棉花。她喜欢这样的天空。
人无再少年,那时的我们何等轻狂。玩杀人游戏,并乐此不疲,但无论是警察还是杀手,她常会暴露身份,据我分析,是因为善良,不会伪装。我们改编“西厢”剧目,张生和莺莺的表演颇具喜剧效果,而她作为红娘的扮演者却得到大家惊诧的赞许。夜幕降临时,会一起在寝室飙歌,引来楼管阿姨的警告,可是警告无效。这就是年少,世界是我们的,做什么都有理由。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聚会上,她唱的Pretty Boy让人感怀。我未想过那是最后一次见面,临走时本还有机会,只是错过了,便无可挽回。或许有些人注定只是生命中的过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或许关于她的这段记忆对你的生活甚至人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你总会记得有这样一个人,这样一种感觉,陌生而熟悉,简单而美好,像冬日的一缕阳光,渐渐地融化内心的坚冰,让自己对这个世界还有期许,不绝望。
“既然注定要分别,不必感伤。何苦用回忆折磨自己,只要在该珍惜的时候珍惜了,就不会后悔。不必记起我的名字,有机会再见时,只要知道我们曾一起生活过,十一日。”这是她写给我的信,要我路上再打开,照办。
汽车仍在行驶,从未停止。信笺上还散发着她的气息,像是百合花香。我把她的名字存放在记忆流里,任时间荏苒,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