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容若,因为他的才,因为他的傲,因为他不同蒙满贵族子弟的清高。一个蒙古后裔,一个满族公子,一个只有三十年岁的英才,却留下了汉人都无法匹及的千古诗篇。纳兰5月30日死,而我的生日恰为31。一死生是轮回,这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联系,想从300多年后的自己身上找到和公子相通之处。可是对于一个满脑子都是如何做题,如何解方程的工科女生,一个在社会中历练出了钢筋混凝土神经的普通人,我知道只怕我的心太硬了。我不配那些柔美华丽而又朴实的诗篇,不配那些香馥绕舌的长短句,不配容若写下这些诗文时的淡泊明净。300年的时空穿梭就是这么神奇,可以让我爱上一个与自己毫无连带的古人。虽说是古人,却觉得这种爱如此真实,如此深入骨髓,可以让我在梦中醒来,恍惚中喃喃一句:纳兰容若,原来你还在。
从画像中努力找寻容若的相貌,额头,嘴唇,眼底眉间的气息。可惜画像终究是画像,容若面庞终不可考,可是对于我来说却无关重要。只看他的词,只看词,就能爱上这个清初的男子,这个身为贵胄却钟情闲云野鹤的坦荡灵魂。
生为奴才命,却有着做人的心。容若或早或晚终究毁于情字。多少人爱的就是这样的容若,只有这样的容若,才能写下那些家家传唱的诗篇。侧帽也好,饮水也罢,不得不承认,容若在纸上活的更自在。人世太苦,容不下容若这般脱俗。
想为他红袖添香,想依偎着他看前朝的云和月,想回到那个年代,战火里,党朋中,和他一起,冲破血腥和厮杀,对酒当歌共看云淡天高,就这样一直到老。
时间太快,我不顾一切地向回跑,被历史狠狠地拌了一跤。命中的注定,你,我,有300年的分隔。即使有缘以任何形式见面,你也不会知道,卢氏之外,宛儿之旁,这个人也深深爱过你。这个人不擅笔墨,更不识丹青,生在一个用指头打字的年代,笔墨纸砚的悠远与淡静离她太远,未来前程的紧迫和无奈离她太近。这份感情若亵渎了容若你,请宽宥她已然无法把持的心。
不远的未来,我会有自己的夫自己的家,能否忘记对公子你的感情,却没有个定数。冬天的北京除了大块布局已全然没有了昔日的模样,可是什刹海的树木,紫禁城的灯火,处处还有公子的影子和气息。时间算什么,当你爱上一个人时。
罢了罢了。
纳彩红绸点绛唇,兰心遥忆蝶恋花。容颜无奈长相思,若是与卿浣溪沙。
纳兰容若。倘若你听得见。